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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仁县源田村井岸组新农村居民处宅基地建房用作白喜事

候春华 问政单位:安仁 2018-06-05 13:03:15

2016年12月春节前,在井岸组年度群众会议上,有人考虑到本组人到村里参加文化体育活动不方便设想在本组我家房屋北边菜地上建一个群众文化体育娱乐中心。考虑到旁边规划为组里新农村建房用故空出两逢地基留给他人建房。

2018年春节回家时,我发现留给他人建房的宅基地组里建成了一个长条形建筑,再加上进伙时,有人称此房用于本组做白喜事用。故我当场表达了不满,饭也未吃礼也未挂,认为此建筑破坏了新农村建没,破坏了村民居家风水,在我去外务工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建造,我表示坚决反对。2018年三月,我在广东电话联系组长及村干部明确表示,此建筑只能用于体育娱乐活动不得从事白喜(农村最大忌违)。因此,我千万不能认同此建筑,特提出废除或改造此建筑,否则,请组里认购我的房屋,我举家搬迁。可是,4月有一户村民在内大操大办丧事活动,搅得邻居无法正常生活,读书的小孩不敢回家居住,给村民住房带来阴影和不利于居家的现象,有风水先生说,此屋造成会对人身及人丁不利的影响。国家提出建设新农村是为群众提供统一规划整齐美观的村民居住条件,实现村民居住舒适,安居乐业的愿望,任何与此有违背相抵抗,具有不利因素的建筑都应当采取制止行动。

据近期了解,建房前参会人员反应,90%的人反对建这种房屋,极少数当权人还用:“今后谁家老人去世,如不搬进来做白喜,组里会不管他家的事”的语言来说服群众同意建这种房屋,如此强行违背群众意愿。后来得知,盗用村民危房改造款和未经审批而建。

我的请求:1该房屋不能用于从事白喜活动。2只有废除和改造此建筑,才能确保村民安居乐业,长效久安的居住生活。3若不能落实以上两条,请组里认购我的房屋。

以上提供事实,真实存在,如有虚假,我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敬请好心律师给予解评。

安仁县金紫仙镇源田村井岸组候春华

201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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