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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市田心社区居民家厕所被霸道非法无理铲除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问政单位:资兴 2018-04-27 17:02:28

尊敬的上级领导:

今天向您们陈述两件久拖未决的事情:

第一、我系资兴市唐洞街道田心社区仙脚下组村民,我是本村组土生土长的村民,户口在本村,按照规定别人起了新房子还同样分得每口人1米5,我要求在省道s213线公路旁边分得土地,我家应该同样分得才算公平。现在反而有些外面的人也分得到享受,这是一些干部办事不公平,其个人得了好处。

通过街道办、村、组调解协议书,到国土所调审批手续,核对是否与组集体住宅基地审批手续为同一年审批的,如果是同一年审批的,就不享受公路旁分地,如果是先于组上集体住宅基地审批手续一年,则同意共同享受公路旁分地。村、组干部签字按了手印,又盖了公章。通过国土部门调资料组上是2007年4月14日通过市人民政府审批;我家是2005年元月7日通过市人民政府审批盖章。明确我比组上审批时间早2年多时间。应该履行调解协议分给我。我是2006年7月15日山体滑坡涨洪灾,靠厂棚水渠边被洪水冲垮,只好被迫基脚移动几米。

第二、我家厕所办有合法房产证、土地证享有受法律保护。村里搞建设需要我拆迁厕所,应该要亊先与我家商量,不能强行、霸道无理的拆除,但从来没有一个村、组干部与我家商量过,村、组干部反而向街道办事处撒谎发函,说成是多次上门协商无果,实际他们一次都没有来商量过,以及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商量事项协议、录音、拍照等一项都没有。他们是强行无理拆除的,是谁给了他们的胆无法无天、目无法纪。

事后通过多次镇、村、组调解签订协议,确定组上负责,由国土站确定安排我建厕所地方。(面积按国土使证原厕所面积)。反而在一些个别别有用心的村、组干部眼里给我乱扣帽子说成是无理取闹,我是正当维护权益、正常向上级领导反映民间属实情况,事情总会清楚。我是一个残疾人,我被他们打过、骂过。我相信有好的上级领导会为民作主,容不得他们光天化日之下说谎话,欺下瞒上。人间自有公道在!

我强烈恳请政府领导明察秋毫,本着为人民服务,建设和谐社会的宗旨,为保一方百姓安居乐业,对本人的土地久拖未决问题予以高度重视,督促有关部门尽快妥善解决为盼!

致谢!

农民 黄满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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