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桂东县普乐镇东水村上牌组村民,八二年出生在农村,在农村长大,是土生土长的东水村人。因父亲郭俊模(市级劳模)在郴州大米厂上班转回桂东沙田粮站工作后,于九十年代初将我的户口农转非,本以为是件好事,但从来没有受到任何一丁点的优待,加上受学历和素质等方面的限制,现在本人找不到工作,买不起房子和车子,更为悲惨的是到现在没有讨老婆。
现在父母年事已高,又没有在城镇买房,父亲退休后回到东水老家农村居住。现在本人申请将户籍由湖南省桂东县沙田镇沙田街155号转回桂东县普乐镇东水村上牌组,投靠我的父母。是否可行?肯请各位领导帮忙,十分感谢!盼速回。
流浪人 郭垂恩
关于网民郭垂恩咨询,其本人申请将户籍由湖南省桂东县沙田镇沙田街155号转回桂东县普乐镇东水村上牌组,投靠我父母。是否可行?”现将有关户口迁移政策答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6]12号文件)第五章“迁入登记”之规定,郭垂恩既不属于投靠父母对象,投靠父母并共同生活的只限未成年人,也不属于非转农回原籍对象,非转农回原籍落户只适用于2016年2月3日《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实施后农转非对象。经审核郭俊模之子郭垂恩,1982年4月3日出生,住桂东县沙田镇沙田街155号,因其不符合条件,故我局不能批准其户口非转农。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咨询或拨打电话0735-8633960联系。
桂东县公安局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