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嘉禾一中的员工,于1998年房改之际在嘉禾一中按标准分配购买一房屋,后于2002年因嘉禾一中新建教学楼(现五中综合楼)被拆,之后将我安置于原嘉禾县教育局宿舍楼,电教馆,幼儿园处。
2015年6月29日,嘉禾五中为了新建公租房而把该房在没有跟我们达成任何协议的情况下强行拆除,之后我们找寻嘉禾五中,嘉禾县教育局,嘉禾县政府相关领导讨要说法二十余次皆由于懒政怠政、推诿扯皮而将此事搁置长达二十七月不予解决。
我住了十几年的房屋怎能任由他人拆除?难道因为他们是嘉禾五中?这一行为是对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漠视,不仅严重侵犯了我的正当合法的权益,也是对当下正在全面推进法治郴州、文明郴州的一种无视和践踏。
为了能更好的推进法治郴州,文明郴州。提升政府公信力,树立政府威信,特请求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对此事予以解决。以让我们民众真切感受到政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郴中的魄力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