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中午。因交通信号灯故障问题造成两台车相撞,当时拨打了110电话报案,当交警勘察完现场后通知来了一输拖车将两台车一次性拖走(从郴县路与观山路十字路口)拖至白露塘事故车辆停车场。只拖一次,收费为何要800元?依据是什么?
出现交通事故,本身心情已很难受,遇到这事,心情更糟糕,我只想问个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