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县沙田镇文昌村高汾组有人进行非法采沙,冲洗脏污河沙,严重扰民,严重污染环境,造成周边到处是淤泥、细沙、粉尘,鱼塘被污水、污泥细沙填满,周边灌溉水渠被淤泥细沙粉尘堵塞。
望领导干部及时处理,还当地百姓一片净土,一塘清水。
2017年8月17日我局收到您关于投诉“桂东县沙田镇文昌村高汾组有人进行非法采砂,冲洗脏污河沙,严重扰民、严重污染环境,造成周边到处是淤泥、细沙、粉尘,鱼塘被污水、污泥细沙填满,周边灌溉水渠被淤泥细沙粉尘堵塞”望及时处理的公文处理单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局河道管理所与水政有关工作人员赴现场进行调查了解,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现场查看桂东县沙田镇文昌村高汾组没有发现河道非法采砂、冲洗污脏河砂迹象,但离河道1公里处居民住处屋后山脚下有一非法来料砂石加工点,业主为当地村民何建军,该加工点的原料主要利用有关工地建房子清基的渣土和修路的渣土拖运过来加工,加工的废水直接排到边上一个公共鱼塘内,加工用电也是私自从自己家接出来的,所有加工并没有到相关部门办理任何手续,属于非法砂石加工。
二、处理情况
1、我局2017年8月18日对当事人何建军下达了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加工行为,并在一周拆除所有加工设备。
2、因业主未在河道内进行取砂作业,而是利用修路与建房的渣土来料加工属于非法砂石加工,根据《桂东县沤江流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桂政办函〔2016〕52号)、《桂东县砂石加工管理办法》(桂政办发〔2014〕16号)的职责明确分工,来料加工整治以县国土部门处置为主,县河长办以函的形式对县国土局下达了对《关于对桂东县沙田镇文昌村高汾组非法加工砂石行为进行处置的督办函》(桂河长办函[2017]9号)。
我们将加强日常巡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能及时处理到位。
桂东县水利局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