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级领导:您好!
我是一名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孩子到了上学的年龄,因不符合县城读公办学校的条件(房产,营业执照,五险一金)被拒之门外,这对农民工太不公平。
请求上级领导公平对待每一位学龄儿童,农民工的孩子也是祖国的花朵!
网友你好:
首先感谢你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有关政策解释如下:
一、2015年4月印发了《关于印发<嘉禾县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暂行办法>的通知》(嘉教字[2015]49号),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原则上在户口所在地入学,确实没有监护条件的凭相关证件可以在居住地入学。
二、2017年4月,县教育局印发了《致2017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入学儿童、少年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到城区幼儿园和城区小学,信中明确了2017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入学对象应提供的证件和县教育局审核的时间。
三、2017年6月县教育局印发了《嘉禾县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嘉教字[2017]29号),通知中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户口所在地就近免试入学和中心城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提供的材料。
(一)入学原则: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在入学受教育方面享受与城镇居民子女同等待遇,起始年级由县教育部门在城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二)入学对象应提供的证件
1、户口类儿童少年入学需提供证件:①全家的户口薄(限原城关镇户口);②现在居住地证明(房产证或社区、小区证明)。
2、房产类儿童少年入学需提供证件:①全家的户口薄;②父母或监护人的房产证;③入住产生的用水、用电发票。
3、进城经商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证件:①全家的户口薄;②监护人一年及以上的有效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4、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证件:①全家的户口薄;②监护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定的一年及以上有效劳动合同;③用人单位为监护人购买一年及以上的养老保险凭证。
5、现役军人子女入学需要提供证件:①全家户口薄;②监护人军官证;③部队证明。
(三)2017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在校在园儿童入学资格审核时间安排:5月至7月底。
这位网友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一视同仁,不针对职业和身份,如果你小孩符合城区入学条件,可凭相关证件登记,由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安排入学,如果不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到户口所在地学校于8月底办理入学手续。
嘉禾县教局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