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就嘉禾县公路局行廊治超站公车私用一事进行举报。
近年来,每天早晨7点多钟和下午5点多钟车牌号为湘L6GL66一台五菱宏光车,车身标有“中国公路”的车辆,在嘉禾县珠完小附近开起警灯橫冲直闯,老百姓和学生们见到是开起警灯的车辆,不得不听到声音就立即躲在路边,给车辆让道,该处该时间段中老年和小学生极多,经常导致人推人,人撞人。后经本人多方了解到该车为嘉禾县公路局行廊治超站执法车辆,到该处接送工作人员上下班。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三申五令禁止公车私用,而嘉禾县公路局行廊治超站把它当成耳边风、充耳不闻、不管不顾。竟然还敢公然用执法车辆用来一日两次接送工作人员上下班,请问是谁给他的这个权利?望相关部门对这种现象及进查处,为执法车辆树立一个良好的形象,恢复执法车辆应有的作用和威信。还给嘉禾人民对执法单位的信心。
举报人:一位老共产党员
一位老共产党员:
您好!您于8月2日在郴州新闻网上发的“湘L6GL16中国公路执法车辆接送工作人员上下班”帖,引起了我局高度重视。我局立即召开了相关人员参加的会议,并形成决定,8月4日传达到行廊治超站,8月5日立即执行,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执法车接送工作人员上下班的说明。因行廊超限检测站执行的是24小时值班制,执法人员值班当天24小时不间断上班,下班时人员已经很疲乏,而治超站距离县城又远(20多公里),出于统一上下班时间和安全考虑,过去就一直在接送上下班。另外,因治超站工作的特殊性,站里经常会按照工作需要调动正常轮休的执法人员加班补充力量,所以也难免会用执法车接人。
二、关于执法车“警器具”使用管理的问题。帖中所述,执法人员滥用“警灯、警报器”的现象,经我局了解,确有个别驾驶员违反使用条例,无视管理规定,滥用“警器具”,严重扰乱市民生产生活,破坏了执法人员的形象,我们进一步查实后将予以严肃处理。
三、关于接送执法人员的决定。2017年8月4日下午嘉禾县公路管理局就该事情召开了专题会议,最后决定,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公务用车、执法车辆的相关使用规定,自翌日起(8月5日),治超站执法人员全部自行选择交通工具上下班,不再安排接送。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嘉禾县公路管理局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