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你好。网约车自从进入市场以来,各地政府态度不同,政策也不同,有认定合法,有认定非法,一直备受争议。
网约车作为互联网发展的新产物,非常方便的服务广大人民,当然也存在很多问题,我也非常赞同相关部门规范,监管网约车,郴州之前出台了网约车相关政策细则,给予现有网约车6个月的缓冲期,对符合要求的车办理相关证件,可以服务,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退出市场。
然而事实是现在郴州道路运输管理处在全城通过各种方法,各种手段,押网约车,我的车也于7月14日被郴州运政强行扣车。
对于规范网约车的市场,不能这么简单粗暴的扣押最底层,最辛苦的司机来规范,为什么不能通过规范网约车的公司,网约车的平台来规范?
作为最底层,最辛苦滴滴司机被运政扣押,罚款都是上万的罚,这上万的罚款是好多家庭半年甚至一年的收入,让这样的家庭怎么生活?运政执法人员告诉司机说这可以找滴滴公司报销,需要的资料他们也会准备好,会告诉我们需要哪些资料,这难免有创收嫌疑,而目前由于扣罚车辆多,很多司机联系滴滴公司,但滴滴公司未就报销做回复。
我处在查处郴州市违规网络预约车严格按照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郴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郴政办发[2017]28号)的规定对已经在本市开展网约车业务且符合准入条件的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驾驶员,应当在六个月内按本实施意见及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对于不符合我市网约车准入条件,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不存在所谓的六个月缓冲期,我处还是会依法查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依法进行扣押并出具财务扣押决定书,对于查扣的不符合我市网约车准入条件,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车辆我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郴州市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进行责令停止经营、罚款处理,所有罚款如数上交到郴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账户。我处拟从2017年8月底开始启动对网约车经营的平台公司、车辆、驾驶员的许可工作。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