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以发放工资,是不合理的,也是违法的。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合同法》也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本人也可以带齐相关证据材料去郴州联邦高登公司所属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