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人民群众,有利于学生的成长,在农村中小学校,特别是偏远的地方,寄宿制成为必然,也是必需。作为教师,自然是义不容辞,尽职尽责。
所以,资兴的现实就是:在寄宿制学校,“8小时工作”之外,没有教师依法享受过加班工资(谁愿支付?),也没有学校敢采取 轮休制(谁敢决定?)。
资兴寄宿制学校的时间制度和做法,有错吗?违法吗?
当然没有,是吗?
但是,教师的休息权就应该被剥夺吗?教师“8小时工作”之外的劳动就应该被忽略吗?教师就不需要时间去照顾自己的妻儿老小,以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吗?
可以参考相关法律法规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1995]32号第三条 、第五条、第六条、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八条、将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修改为:强迫劳动罪 )
此问题,不难解决。但,涉及面很广,影响也很深远。
坚信:在郴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是一定能够解决此问题的。向领导致敬!
网友:你好!
你反应的“关于寄宿制中小学校教师工作时间的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寄宿制学校老师工作时间的问题
1、对于“夏季作息时间06:20—20:30”。实际情况是在这个时间段包括了上课、自习、锻炼、吃饭、休息等日常学习及生活。
2、按照《湖南省义务教育课程(试验)计划设置表》要求,我市寄宿制学校是按上午四节课,下午2节课安排课表的;在这个时间段,老师们要进行备课、上课、批作业等工作,暂计算每天工作6小时。
3、目前,我市寄宿制学校早晚自习都安排了教师值守,以保障学生安全,同时也鼓励教师利用早晚自习对学生进行适当的课后辅导工作。据了解我市学校安排教师每周早晚自习值守都没有达到15节(600分钟除以40分钟),即每周按5天计算平均每天值守时间应该没有达到2小时。
4、当然,由于教师职业的特殊性,无法准确界定工作时间。总的来说,我市广大教职工都非常敬业,有的教师为了备好一节课、批改好学生作业、课外无偿辅导学生等等都会加班加点,甚至在路上、在家里都在思考孩子的教育问题,在这里我们对这些无私奉献的老师表示非常地感谢和内心的敬佩。
二、关于加班工资的问题
1、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如果确因学校工作安排,导致教职工每日工作时间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超过四十四小时,则学校应该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支付加班工资;如果和学校意见不一致并协商不成,教职工可以向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资兴市教育局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