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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天龙汽车站之加油、气站噪音污染何时解决

胡峰 问政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2016-11-07 16:07:50
  “气站气人 挑战耳膜 青园居民 人间磨炼”强烈请求湖南省郴州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取缔天龙汽车站之加气站的报告

郴州市人民政府并市环保局领导:

我们是来自郴州市五矿青园的2000多户(现入住500多户)全体业主及代表,于2016年6月26日联名举报了中油中泰(郴州)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违法扩建加气站问题至今未果。今天我们再次举报该公司:加气站位于五矿青园小区红线45米处,未经规划局批复而违法扩建(批文郴规许字[2013]60号),给附近居民带来极端的安全隐患。2016年7月18日发生燃气重大泄漏事故,险些酿成第二个“天津爆炸案”。中油中泰(郴州)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无视法规,渺视法律,违法运作,视市民生命如儿戏,长年累月气罐压缩机轰隆轰隆24个小时响个不停,且该加气站作业时间变态,凌晨大概1点至5点钟气罐发出的尖锐的加气声,关上窗户都有尖锐刺耳的声音,噪声达到77分贝(国标夜间为50分贝)。晚上基本无法入睡,有的居民往耳朵里塞棉花,青园居民深夜经常被放气声吵醒,此举严重困扰周围居民休息,这已经严重影响我们的身体健康。这些噪声污染给我们五矿青园几百户居民造成了工作、生活严重影响,主要有如下:

一、长期处于噪声环境下会影响青少年、儿童的听力,对孩子的情绪、情感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长期处于噪声环境下会使人情绪变得很焦躁,噪音给附近居民带来相关的疾病,严重影响了当地居民的工作、生活安定。

经济发展固然很重要,但不能牺牲我们青园居民的健康作为前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第六十一条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目前全市正在开展“两学一做”及开展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以人为本、走好群众路线,温暖群众心”的学习活动。我们全体居民已经多次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举报投诉,目前现况却是“政府职能部门置若罔闻,受噪音煎熬的居民投诉无门”!

鉴于上述,特恳请市人民政府和市环保局对我们所举报的问题予以调查并尽早处理,我们五矿青园全体居民联名强烈要求该气站搬出或噪音整改到位,还给我们一个“健康、绿色”的家园,帮助我们夺回正常生活的权力,还我们一个平静的生活环境。否则,长年累月必将对周边的居民生活健康造成更大的危害,望市政府及市环保局领导给予高度重视。这次我们全体五矿青园居民也是响应中央习总书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推进法治中国”的理念,再次义正言辞的举报破坏我们安居环境的中油中泰(郴州)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如果无效,我们青园全体业主决定逐级联名将向省、中央投诉举报并请省、中央电视台的记者来采访曝光!直到气站关停迁走为止!

     专此举报。                                                               

投诉人:五矿青园全体业主  
                                       
201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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