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县宏科液化气站(城南气站)未依法依规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10月8日郴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县人民政府下达了《关于对桂东县宏科液化气站予以停业整顿的函》,我县10月12日专题研究了县燃气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决定责令对桂东县宏科液化气站(城南气站)予以关停整顿。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和10月12日专题会议精神,我局于2016年10月13日依法依规对该单位下达责令停业整顿指令书,要求其停业整顿。企业按要求整改完成后,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恢复供气。
桂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