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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郴州日报社

关于郴州市高新区禁摩的咨询

陈志坚 问政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6-09-13 18:11:46
我朋友9月6日中午停放在白露塘台达电子厂旁一网吧门口的摩托车被郴州交警六大队拖走,该大队开具一份“15日内到郴州市限摩规电综合处理中心接受处理”的处罚单。后我朋友两次到郴州交警支队九楼908办公室咨询,办公室工作人员均告知市政府交代不处理,却没有说是依据哪些法律法规才不处理。我朋友的摩托车有发票、行驶证,虽然停放在禁摩区,可每天在白露塘摆摩托车出租的到处可见,交警并没有杜绝,而我朋友的摩托车停放在那里被拖走了愿意接受处罚却不处理,真的搞不懂?如果是没收,那为什么又开个15日内去接受处罚的处罚单?另外,我不知道市政府是否有此种情况可以没收有正规手续的摩托车的权力?希望有关部门能给予依法依规的合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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