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11号,本人向县城管局和县环保局投诉,旺通不锈钢铝型材店占道经营、在休息时间作业,造成严重的噪音污染和空气污染。县城管局和县环保局都及时作出了执法查处。
县城管局:要求店主及时改正在人行道上进行不锈钢、铝合金占道切割作业的行为,同时要求该店业主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在店内进行作业操作,卸货时不能影响机动车通行,作业时不能烟尘、噪音扰民。县环保局:要求该业主必须严格按照作息时间生产。
本人对以上处理表示认可,对两家执法局迅速行动表示赞许。但是旺通不锈钢铝型材店并没有按承诺实行整改,依然我行我素地占道经营和在休息时间作业。
2016年9月9日该店在人行道上进行切割作业
2016年9月3日占道经营
卸货时本已堵塞了人行道还将作业用三轮车摆放道路中央
对于旺通不锈钢铝型材店(地址:桂阳县园艺路43号)严重占道经营,而且不予整改,视执法部门下发的整改通知为一纸空文的商家,强烈建议县政府办、县环保局、县城管局联合执法依法将其搬离园艺路。
早在2014年10月份,桂阳县商务局牵头开展“划行规市”专项整治行动中就已明确要求铝合金、不锈钢制作行业在2014年12月底搬离园艺路等城区主次干道。旺通不锈钢铝型材店作为铝合金、不锈钢制作商家不但没有搬离园艺路,而且还进行占道经营、噪声扰民等不文明和违法行为。强烈建议旺通不锈钢铝型材搬离园艺路!
郴州新闻网:
网友反映“强烈建议旺通不锈钢铝型材店搬离园艺路”一事,城管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城管大队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经查市民反映的情况属实。事情起因是:肖祖国、谭小花夫妇经营的旺通不锈钢铝型材店存在占道作业的行为,影响行人通行。
二、处理情况:(一)、我局根据职能职责,安排城管大队一中队执法队员于8月13日对园艺路旺通不锈钢铝型材店主肖祖国、谭小花夫妇存在的占道作业行为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店主及时改正在人行道上进行不锈钢、铝合金占道切割作业的行为。9月26日,城管大队一中队执法队员再次对旺通不锈钢铝型材店主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该店主表示即时整改,再次承诺在店内进行规范经营。近段时间以来,我局城管大队每天安排队员对该店占道经营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巡查,目前,该店经营作业行为都是在店内进行,没有占用人行道进行铝合金切割作业。(二)、根据网友反映的情况,我局只能对该店存在的超门面占道经营行为进行监管,不能强行要求该店进行搬迁。该店存在的烟尘、噪音扰民现象,建议环保部门加强监管执法。(三)、对于网友强烈建议旺通不锈钢铝型材店搬离园艺路一事,不属于我局的管辖范围,涉及到建材市场规划的问题,建议商务局、工商局等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今后,我局将对该店占道经营行为进一步加强监管巡逻,发现该店有占道经营行为及时劝导到位,保证行人出行安全。
桂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