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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郴州日报社

关于我市禁摩限电的建议

小王 问政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6-08-09 14:49:10
尊敬的郴州市领导:

您好!我市最近又在进行轰轰烈烈的“禁摩限电”行动。但我认为该项行动不符合我党的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没有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与党的宗旨相违背了,望市领导考虑我的意见,为我市广大市民谋福祉。

一、禁摩限电,从出发点来说是好的。但是与实际情况来看,并没有太大的作用。对于交通来说,我市的道路规划本就欠缺,道路不够宽,路口设置不合理。没有专用的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周一到周五重点在抓电动车,但是对于交通堵塞,我认为并无改善之处。周末不抓电动车的时候,请问哪条道路有严重堵塞了?上月我市有部分出租车罢工,结果那几天我市的交通大大改善,道路状况非常好。所以归根结底,堵塞不在电动车,而在于部分车辆的违规行驶。1、公交车随意占道,由直行道变左转及右转的车辆不在少数。2、出租车穿插严重,变道导致车辆容易发生事故。3、机动车长时间占用非机动车道,违停非常多。不否认电动车也有在马路中央随意行驶导致交通事故的,但这不是最主要的。

二、所谓的禁摩限电是否真的有标准?众所周知,我国的电动车标准是1999年制定的标准 《GB1776--1999》。本标准技术要求中的5.1.1最高车速、5.2.1制动性能、5.2.2车架/前叉组合件强度为强制性条款;其余各技术要求均为推荐性条款。这个标准中只对以上三项要求是强制性的,其他的则为推荐性条款。那么所谓的车重不超过40kg,电机功率不超过240w只是推荐性标准,并无强制实行。市政府则认定超过以上的为超标电动车,那么严格按照 《GB1776--1999》的要求查电动车的话,根据5.2.4.3的规定,车轮宽度不超过54mm,我市95%以上的电动车应都被查扣。新的电动车规范标准正在出台,1999年的标准早已落后。时间已经过了17年,社会和科技都在发展,那时候的标准到现在还适用不得而知。

三、我市市民骑电动车都是收入不高的群体,他们大部分都靠着电动车赚钱。快递,送水,送煤气等关乎着民生的事情。但是市政府却一律对这些车辆进行收缴,没有考虑大部分老百姓的需求。老百姓几乎要花一个月的工资才能买得起一辆电动车,可几分钟就能被交警拖走,难道不能考虑老百姓的血汗钱吗?中国共产党还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吗?小车不是老百姓说能买就能买的,就算买得起,我市中心城区停车位早已饱和,到时候人人都开车上路,只会加剧道路交通拥堵情况,对拥堵没有任何的缓解。

四、不改装的车辆出厂时经过国家质检部门的认证,达到出厂合格条件的。在路上行驶,就能确保刹车性能完好等。为何要禁止,说是电动车速度快,但是领导你去试下电动车的速度,再快也就35km/h,无法再快了,安装这个速度,即使出现紧急情况,也能确保刹得住。不改装的车辆也是被查的对象。这合理吗?国家允许生产,却不允许上路。这合理合法吗?

五、电动车对治安造成影响?歹徒等作案,电动车容易造成诸多的抢劫案件。按这个道理,菜刀可以杀人,是不是该把全国的菜刀全部收缴起来?禁止使用菜刀?车不是不能行使,关键是谁在驾驶。犯罪分子要犯罪,即使全市没有一辆电动车,仍然能犯罪。

以上,我认为我市的禁摩限电行为有不妥的地方。但是禁摩限电肯定是要的,我认为应该分门别类的禁和限。

一,对于该装车辆的应该禁。改装车辆已经把车辆的原始配件做了改动,刹车等相关零部件在改装后可能无法正常刹车。所以,对于改装电池电路等车辆,应该禁止。

二,对于非法营运载客的应该禁。非法营运载客的本就是改装车辆,安全系数不够,还多载人,所以无法保证安全。因此,应该禁止此类电动车。

三,对于违反交通安全法和交通规则的应该限。规则是用来遵守的,车辆上路本就应该遵守交通规则。所以对于违反交通规则的可进行处罚或者扣押,但在接受处罚后可领回车辆。

四,改装遮阳伞的车辆应该限,遮阳伞对于整个道路交通都不安全,应该限。

请市领导为底层的人民着想,至少现阶段,我市还是大多数的底层人民。请领导到其他市调研电动车的管理办法。一味的禁、抓、缴不能改善我市的交通,反而会加深矛盾,请市领导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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