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舅妈—陈玉珍,是安仁县禾市乡农民,2016年元月因肝、胆恶化,在安仁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未见好转。2016年元月24日,经安仁县人民医院会诊、报县农合办同意:转到省湘雅医院住院治疗,共计医疗费87032.43元,病愈出院后,到安仁县农合办申请办理报销农合住院医疗费,当时没有结果。后再新任农合办主任的亲力督促下,才于2016年2月26日报销了大病住院医疗费35690.33元,只报了41%,未达到国家新农合政策报销标准,县农合办的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说:余下部分在今年七月份如期按规报销支付到位.7月26日我跑到安仁县农合办,申请办理我舅妈应报而未报的大病住院医疗费.有位女同志接过我舅妈的住院医疗费发票瞟了一眼说:没有钱报账.我问她:你是谁?你代表谁?她说她代表人寿保险公司.我说你代表人寿保险公司是商业行为,农合医保是党和政府的民生工程、福利事业,你没有资格在这里代表政府,更没有职权拒绝报销农民大病医疗费.....说了一箩筐话,受了一肚子气,就是没报到一分钱大病医疗费!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党和政府惠农、扶农、支农的英明决策、民生工程、公益事业,为何在安仁却走了调、变了味?使农民大病医疗费的救命钱,进了一些不为农民治病救人的钱袋里,使党和国家精准扶贫的惠民的政策,变成了一些人不为农民办好事、办实事的“权袋”里,欲从中渔利!为此,我们强烈请求上级,严肃查处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支付咱们农民的救命钱!还咱们农民的生命尊严!
尊敬的陈先生:
你好!
8月1日收到你在网上投诉我县永乐江镇龙头村石禾塘组村民陈玉珍住院后不能及时兑付大病医疗保险补偿费的问题后,县卫计局立即安排局分管领导于8月2日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简要回复如下:
一、关于大病医疗保险补偿费不能及时兑付的原因
按照市里要求,我县新农合的大病医疗保险由全市统筹补偿,且每隔三年,就须面向众多保险公司进行新一轮公开招标,以选定下三个年度由某一个保险公司承保。今年恰逢安仁新农合的大病医疗保险须进行新一轮公开招标。由于特殊原因,我县这一招标工作直到6月份才完成。虽然我县已将相应的保险基金上解到市里,但市里至今仍未将该保险基金转入市人寿保险公司,导致安仁人寿保险公司也暂时不能为我县住院的参合农民患者兑付大病医疗保险补偿费。
二、处理意见
8月2日上午,县卫计局、县农合办、县人寿保险公司的领导共同走访了陈玉珍同志,将上述情况向陈玉珍同志作了耐心的解释,陈玉珍同志表示理解。同时,县人寿保险公司也将一这情况向市里作了汇报。市人寿保险公司当即承诺:安仁一定在8月底前启动大病医疗保险费补偿工作。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特向陈玉珍同志及类似情况的农民患者深表歉意,同时也请患者及其亲属予以谅解。
安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