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办转来的《嘉禾清水村农户土地杉树被恶意填埋砍伐》的信访件,我镇已收悉,笔者“相约美丽”所反映的自家杉树被砍、土地被填埋的事件基本属实。现将我镇对这一事件调查、协调的基本情况回复如下:
一、杉树种植地权属之争的历史渊源。竹溪农场是上世纪60年代蓝嘉县共管的全民所有制农场,上世纪80年代停办,但当时对场内土地权属没有进行妥善处置,使其成为嘉禾清水与蓝山株木水、大洞等几个周边村争执的焦点,成为历史遗留问题。据查证,原中共郴州地委(62)390号文件显示,其场部附近的97亩土地中的40亩旱土和开垦社队荒地200余亩都属于原嘉禾下清水大队(即现清水村)。当时,下清水大队因田土多、人口少,村民嫌土地太偏远(距离约3华里),对收回该两宗土地的要求不够强烈,经协商同意将240余亩土地继续交由农场经营使用。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农场停办后,这一带土地一直由清水村村民种植花生、玉米和豆类等农作物,前几年,有些农户改种了杉树等林木。被砍伐的杉树种植地就位于原竹溪农场辖区内。
二、杉树被砍、林地被填埋事件的调查结果和稳控情况。2016年5月5日下午,我镇驻清水村镇干部接到村干部反映,蓝山株木水村两个年轻人计划在路边办沙场,砍了清水村民周圣竹位于大洞坪三岔路口处(又称“三角坪”,属原竹溪农场辖地)的杉树。当时,清水村委主任周华兵等几人到现场进行了劝阻和制止,但次日早晨,这片杉树林还是被恶意砍毁杉树100余棵。我镇接到这一情况报告后,立即安排分管政法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李新同志具体调查核实情况,并组织清水村与株木水村“两委”干部到现场进行沟通、协调,稳控好双方村民的情绪。镇长康俊辉同志与蓝山早禾办事处的相关领导也进行了沟通,双方对控制事态作出了安排部署。5月16日,嘉禾县林业公安安排专人进行了实地拍照取证,为下一步两县之间的协调处理这一事件做好了调查核实准备工作。现在,对于清水村民周圣竹的杉树被砍一事的处理,因为涉及到两市两县,我镇单方无法实施调处,给周圣竹一个满意的答复,唯独能做的是稳定好清水村民,安排驻村镇干部和村委主任负责做好周圣竹的宽慰、疏导工作,使这一事件暂时处于平息状态。
三、在把握稳定的前提下教育处理好砍树当事人。30年来,因该地土地权属问题,周边几个村引发过多次纠葛,上个世纪甚至发生过械斗事件。痛定思痛,总结教训。近些年来,嘉禾、蓝山两县县委、县政府为维护边界社会大局稳定,在处理涉及到该宗土地纠纷问题时,以“维护大局稳定,促进睦邻友好”为基本原则,在双方未取得确权的有力证据之前,采取“冷处理”办法维系土地现状,搁置不允许单方实施开发利用。嘉禾、蓝山两县的乡镇党委、政府要尽力教育引导好各自一方村民,做到不惹事、不挑拨,与邻为善,珍惜好来之不易的睦邻友好关系。对恶意引发涉稳事件的当事人,要及时制止,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打击,追究法律责任。这一事件,我们只能催促蓝山县早禾办事处对恶意砍伐杉树的当事人进行教育处理,合理赔偿周圣竹的损失。
四、工作建议和意见。原竹溪农场土地权属遗留问题,可以形象地将它视作一个“火药桶”,一旦引燃,就会产生严重后果,长期搁置并非长远之计,应引起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我们建议:双方县市要引导土地权属争执双方收集好有力的证据,本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的原则,依法依规维权,在协调中要摒弃寸土必争的心态,摆出高姿态,亮出高风格,互相谅解,互相谦让,有效推进土地确权协调工作,共同维护好边界地区的稳定,实现郴永边际长治久安、互惠共赢的大好发展局面。
嘉禾县塘村镇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2日
贵办转来的《嘉禾清水村农户土地杉树被恶意填埋砍伐》的信访件,我镇已收悉,笔者“相约美丽”所反映的自家杉树被砍、土地被填埋的事件基本属实。现将我镇对这一事件调查、协调的基本情况回复如下:
一、杉树种植地权属之争的历史渊源。竹溪农场是上世纪60年代蓝嘉县共管的全民所有制农场,上世纪80年代停办,但当时对场内土地权属没有进行妥善处置,使其成为嘉禾清水与蓝山株木水、大洞等几个周边村争执的焦点,成为历史遗留问题。据查证,原中共郴州地委(62)390号文件显示,其场部附近的97亩土地中的40亩旱土和开垦社队荒地200余亩都属于原嘉禾下清水大队(即现清水村)。当时,下清水大队因田土多、人口少,村民嫌土地太偏远(距离约3华里),对收回该两宗土地的要求不够强烈,经协商同意将240余亩土地继续交由农场经营使用。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农场停办后,这一带土地一直由清水村村民种植花生、玉米和豆类等农作物,前几年,有些农户改种了杉树等林木。被砍伐的杉树种植地就位于原竹溪农场辖区内。
二、杉树被砍、林地被填埋事件的调查结果和稳控情况。2016年5月5日下午,我镇驻清水村镇干部接到村干部反映,蓝山株木水村两个年轻人计划在路边办沙场,砍了清水村民周圣竹位于大洞坪三岔路口处(又称“三角坪”,属原竹溪农场辖地)的杉树。当时,清水村委主任周华兵等几人到现场进行了劝阻和制止,但次日早晨,这片杉树林还是被恶意砍毁杉树100余棵。我镇接到这一情况报告后,立即安排分管政法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李新同志具体调查核实情况,并组织清水村与株木水村“两委”干部到现场进行沟通、协调,稳控好双方村民的情绪。镇长康俊辉同志与蓝山早禾办事处的相关领导也进行了沟通,双方对控制事态作出了安排部署。5月16日,嘉禾县林业公安安排专人进行了实地拍照取证,为下一步两县之间的协调处理这一事件做好了调查核实准备工作。现在,对于清水村民周圣竹的杉树被砍一事的处理,因为涉及到两市两县,我镇单方无法实施调处,给周圣竹一个满意的答复,唯独能做的是稳定好清水村民,安排驻村镇干部和村委主任负责做好周圣竹的宽慰、疏导工作,使这一事件暂时处于平息状态。
三、在把握稳定的前提下教育处理好砍树当事人。30年来,因该地土地权属问题,周边几个村引发过多次纠葛,上个世纪甚至发生过械斗事件。痛定思痛,总结教训。近些年来,嘉禾、蓝山两县县委、县政府为维护边界社会大局稳定,在处理涉及到该宗土地纠纷问题时,以“维护大局稳定,促进睦邻友好”为基本原则,在双方未取得确权的有力证据之前,采取“冷处理”办法维系土地现状,搁置不允许单方实施开发利用。嘉禾、蓝山两县的乡镇党委、政府要尽力教育引导好各自一方村民,做到不惹事、不挑拨,与邻为善,珍惜好来之不易的睦邻友好关系。对恶意引发涉稳事件的当事人,要及时制止,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打击,追究法律责任。这一事件,我们只能催促蓝山县早禾办事处对恶意砍伐杉树的当事人进行教育处理,合理赔偿周圣竹的损失。
四、工作建议和意见。原竹溪农场土地权属遗留问题,可以形象地将它视作一个“火药桶”,一旦引燃,就会产生严重后果,长期搁置并非长远之计,应引起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我们建议:双方县市要引导土地权属争执双方收集好有力的证据,本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的原则,依法依规维权,在协调中要摒弃寸土必争的心态,摆出高姿态,亮出高风格,互相谅解,互相谦让,有效推进土地确权协调工作,共同维护好边界地区的稳定,实现郴永边际长治久安、互惠共赢的大好发展局面。
嘉禾县塘村镇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