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文
问政单位:桂东
2016-05-02 12:00:07
桂东县弘大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大塘商贸城小区,大塘商贸城小区于2012年开工建设,也是从2012年售楼的,在2013年取得预售证时房子基本全部卖完了,从2012年卖房到现在所有购房款都是售楼部经理朱建英叫我们转到王光华的私人账户,前面的全部都开有弘大房地产公司盖章的收据,后面交房款的业主全部都没有收据,只有汇款凭证,2016年4月份弘大房地产公司会计下商贸城售楼部对账开发票,确让所有的业主都不敢相信,有的收据全部齐全的但是发票才几万元,弘大房地产公司人员说我们的钱没有到他们公司账户,但是请问钱没有到公司账户,那他们为什么盖章开收据呢?那为什么我的20多万的房款只交几万的税呢?所以税务局应该重视,他们公司属于偷税漏税,还有房管部门也有责任,商贸城由弘大房地产公司开发,为什么房款会转到私人账户?为什么五证不齐就可以卖房?为什么预售证下来这么久了不给业主签合同?为什么之前转的私人账户的房款可以开收到?后面的就不能开收据?现在弘大房地产公司只认收据,不认汇款凭证,那为什么收据齐全确开不到全额发票?现在大塘商贸城业主们试过找政府,但是政府也没有帮我们处理,现在我们都不知道怎么办了?请市政府和县领导为我们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