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2016年3月14日去桂东政务中心一楼办理(更换)身份证 ,身份证户口本齐全,但是没有给我办理,我要求未过期的身份证需要继续使用(因需要乘火车,飞机),给予答复是旧证必须收回 ,我想你收回就收回吧,请问收回后我怎么乘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这还不算竟然抛出诳语不可能给你两个身份:农村户口(旧证),城镇户口(新证),身份证跟我是什么户口性质有联系?身份证上面难道不是我个人信息证明?我是农村户口就不给办理?请问你们拿纳税人的钱不害羞?你们就是这样为人民服务的?你们不应该好好反省?不要拿着鸡毛当令箭。
2,我为什么这样说是因为我在湖南省驻外办事处顺利办理。
您好!您在郴州新闻网《民情直通车》栏目反映“桂东县公安局歧视中国老百姓”的情况我局收悉。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上级撤乡并镇有关文件精神,桂东县于2012年6月完成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全县乡镇由18个调整为15个,全县3.63万户11.91万人的户籍信息因此需要变更,其中身份证地址变更后换领新身份证的费用为504.44万元。为了不增加群众经济负担,经桂东县公安局申请,县人民政府承担了撤乡并镇地址变更换领身份证的工本费(每证20元,其它费用由办证群众自负)。因此,自2015年6月份以来,撤乡并镇区域内的群众办理身份证全部免费换领新证,但是县公安局二代证受理点必须收回老身份证登记造册,用于减免办证费用向县财政报账时作为依据使用。免费为撤乡并镇区域内的群众办理身份证是桂东县人民政府和县公安局一项便民利民举措,收缴老证是财政报账所需,与户口性质无关,更不是歧视老百姓。
桂东县公安局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