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情况如下:1、在征收过程中,其锦鲤大桥河边土地面积只有5分地桔子树,在征地补偿协议上竟有400多颗盛果树,青苗补偿费达8万多元,而实际棵树只有几十棵。
2、起头陇里地最多一亩,其青苗补偿协议上写有800棵,而实际上最多一百棵。
3、高岭下一块菜地面积不出2分地,在协议书上土地补偿费则为20万。
4、将公家公有的地直接写在自己私人名下,上面调查时他说是公家的,其实公家有公家的账户,并未存入到公家账户。
5、其利用工作便利为他人虚报青苗数目和征地面积,从中分取好处费达30万(其中一宗就达10万)
6、在村支书被抓后,为了避开上面调查他本人在外躲避了一个多星期,并把非法得来的钱转移到多个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