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所谓、无所谓:
您在新闻网投诉件“郴州泰安驾校科目二考试收取460元的考试费,补考600元都没有发票也没有理由的,有疑问问教练的话,只说一句是驾考中心需要收取那么多,可是了解到物价部门核定只需要200块钱…..”已查阅,现回复如下:
一、签订合同
您在驾校学习时,应与驾校签订培训合同,培训合同应包括:培训内容(含车型)、培训方式、培训教练、训练场地、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金额、结算方式、重考重训、退学退费处理及争议解决办法等内容。以便维权。
二、考试费
根据湘发改价费【2014】1067号文件规定,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费标准为:科目一考试费每人次50元、科目二考试费汽车每人次200元、科目三考试费汽车每人次260元,合计汽车每人次考试费510元。参加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的,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者可免费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理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可以重新申请科目考试,考试费按上述标准执行。
三、考试训练及场地设备租赁服务费
根据郴价服【2015】6号和郴价服【2014】11号文件规定,机动车驾驶员考场场地租用费为50元/车.小时;科目二驾驶技能考试模拟训练场地及设备租赁服务收费标准为50/人.次(由考场提供车辆和油料,每次完成一个流程),该收费应坚持自愿委托、服务有偿的原则,不得强制服务收费或变相强制服务收费。
您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请到我委价格举报中心投诉或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投诉,届时会进行处理。
2016年3月17日
郴州驾校收费乱象,缺乏监管,放任自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