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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郴州日报社

实名举报,恳请领导查处贪腐村支书(嘉禾县)

肖知石 问政单位:嘉禾 2016-01-10 15:17:07
  

贪腐村支书   隐瞒侵占土地租金

反腐村民行   报告上访揭露罪恶


尊敬的市领导、县领导:

报告人系嘉禾县袁家镇桐井行政村礼泉自然村(第 8、9、10村民小组)村民。现就本村支部书记黄伍姣及其丈夫肖顺日隐瞒土地出租面积、侵吞土地租金的职务侵占行为向政府领导反映, 请紧急查处。          

     报告人村于2012年将16.5亩土地租给一个老板乱挖乱采,租金为每亩420元/年。 承租方一次性交了5年 (至2017年)的租金共计34650元给村里。此款属于部分村民, 再由村支部书记黄伍姣等人给付村民,后该厂老板违规违法被政府关闭,该地空置。2014年4、5月份,黄伍姣夫妇不经本村大部份村民同意又把该 16.5
亩土地连同其他土地(其中良田为50多亩)一起出租给蓝山县一个老板办砖厂。经村民统一初步丈量发现租给蓝山老板的土地共有200多亩。蓝山老板一次性将5年的土地租金(每亩420元/年,租期为2014年至2019年)付给了村民,由村里黄伍姣进行管理。村里只公布村民个人部份的只有127.8亩土地, 把集体部份土地租金占为已有,不予公布, 不入账。 并且该127.8亩中的原16.5亩村民承包土地部份租金黄伍姣等人不给付、不入怅,私自侵吞。村民前去咨询租金的情况,黄伍姣对16.5亩部份的租金承认收了蓝山县老板的钱,但认为村民原已收到租金,不能重复领,认为该重复部分的租金是他们做工作得来的,那就是他们自己的钱;而对没有公布的集体部份土地,黄伍姣等人干脆不予认可 。有村民要求一起去将土地文量后公布面积,被其拒绝 。

报告人认为,该16.5亩土地的第二次的租地的租金应当支付给农户,如果不给就应当作为村里的集体收入入账, 用于村里开支,但不能作为村干部黄伍姣等的私人收入,黄伍妓夫妇应当拿出这笔钱来;另对于黄伍姣、肖顺日侵占的100多亩土地承包款约叁拾余万元左右,礼泉村民要求请求政府组织专门的调查组到现场大量出真实的面积,计算出其他隐睛、侵占的租金,责令其将该款退交给集体,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村民小组集体财产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

至肖顺日、黄伍姣担任村支书以来对于我自然村的集体资金从不公开,对国家支援村一事一议下拔资金无人知道不过帐,强占已有,另村里以前土地承包费和旧村改门面征收費达数拾万元,从无账目,也不公布,全一人作主,无任何人知道,也无人敢提敢问。黄伍姣担任支部书记5年来,很多工作都是由其丈夫肖顺日出面办理,夫妻两人一直在家务农,没有办过实业,但经济却相当富裕(村里有一套房,城里买有房产,家里率子有3部),按他自已的说法是你们小小的老板不要跟他比没有他家有钱,他家里的钱是从哪里来的?经过租地这件事情,就足以证明黄伍姣夫妇的财产是利用黄伍姣担任支部书记的便利违法乱纪换取而来的 。在此,报告人请求政府对黄伍姣夫妇开展更深入地调查 。 尔后,根据调查的情况对其夫妻做出党纪国法规定的处罚 。 在全国上下齐心“打老虎、拍苍蝿”的大好形势下,把报告人村的巨腐苍蝇清理干净!给村民一个交代,还村民一个公正,还村里一片净土!!!!

上述情况,从2015年1月10开始,至今未得到解决,曾经向袁家镇镇府(书记廖阳平,纪委书记胡柏春)反映达20余次,向县纪委反映达10次,市长热线电话反映5次,都未得到回复和解决时间达一年之久。黄伍姣夫妇上下活动掩盖罪行,意图撑过换届了事!!

请政府领导引起重视,及时调查,依法依规严惩黄伍姣夫妇的违法犯罪行为。 

实名报告人:    礼泉村民
肖知石

电话:18273583404

身份证号码:432826195605050935

2016年 1 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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