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腐村支书 隐瞒侵占土地租金
反腐村民行 报告上访揭露罪恶
尊敬的市领导、县领导:
报告人系嘉禾县袁家镇桐井行政村礼泉自然村(第 8、9、10村民小组)村民。现就本村支部书记黄伍姣及其丈夫肖顺日隐瞒土地出租面积、侵吞土地租金的职务侵占行为向政府领导反映, 请紧急查处。
报告人村于2012年将16.5亩土地租给一个老板乱挖乱采,租金为每亩420元/年。 承租方一次性交了5年 (至2017年)的租金共计34650元给村里。此款属于部分村民, 再由村支部书记黄伍姣等人给付村民,后该厂老板违规违法被政府关闭,该地空置。2014年4、5月份,黄伍姣夫妇不经本村大部份村民同意又把该 16.5
亩土地连同其他土地(其中良田为50多亩)一起出租给蓝山县一个老板办砖厂。经村民统一初步丈量发现租给蓝山老板的土地共有200多亩。蓝山老板一次性将5年的土地租金(每亩420元/年,租期为2014年至2019年)付给了村民,由村里黄伍姣进行管理。村里只公布村民个人部份的只有127.8亩土地, 把集体部份土地租金占为已有,不予公布, 不入账。 并且该127.8亩中的原16.5亩村民承包土地部份租金黄伍姣等人不给付、不入怅,私自侵吞。村民前去咨询租金的情况,黄伍姣对16.5亩部份的租金承认收了蓝山县老板的钱,但认为村民原已收到租金,不能重复领,认为该重复部分的租金是他们做工作得来的,那就是他们自己的钱;而对没有公布的集体部份土地,黄伍姣等人干脆不予认可 。有村民要求一起去将土地文量后公布面积,被其拒绝 。
报告人认为,该16.5亩土地的第二次的租地的租金应当支付给农户,如果不给就应当作为村里的集体收入入账, 用于村里开支,但不能作为村干部黄伍姣等的私人收入,黄伍妓夫妇应当拿出这笔钱来;另对于黄伍姣、肖顺日侵占的100多亩土地承包款约叁拾余万元左右,礼泉村民要求请求政府组织专门的调查组到现场大量出真实的面积,计算出其他隐睛、侵占的租金,责令其将该款退交给集体,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村民小组集体财产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
至肖顺日、黄伍姣担任村支书以来对于我自然村的集体资金从不公开,对国家支援村一事一议下拔资金无人知道不过帐,强占已有,另村里以前土地承包费和旧村改门面征收費达数拾万元,从无账目,也不公布,全一人作主,无任何人知道,也无人敢提敢问。黄伍姣担任支部书记5年来,很多工作都是由其丈夫肖顺日出面办理,夫妻两人一直在家务农,没有办过实业,但经济却相当富裕(村里有一套房,城里买有房产,家里率子有3部),按他自已的说法是你们小小的老板不要跟他比没有他家有钱,他家里的钱是从哪里来的?经过租地这件事情,就足以证明黄伍姣夫妇的财产是利用黄伍姣担任支部书记的便利违法乱纪换取而来的 。在此,报告人请求政府对黄伍姣夫妇开展更深入地调查 。 尔后,根据调查的情况对其夫妻做出党纪国法规定的处罚 。 在全国上下齐心“打老虎、拍苍蝿”的大好形势下,把报告人村的巨腐苍蝇清理干净!给村民一个交代,还村民一个公正,还村里一片净土!!!!
上述情况,从2015年1月10开始,至今未得到解决,曾经向袁家镇镇府(书记廖阳平,纪委书记胡柏春)反映达20余次,向县纪委反映达10次,市长热线电话反映5次,都未得到回复和解决时间达一年之久。黄伍姣夫妇上下活动,掩盖罪行,意图撑过换届了事!!
请政府领导引起重视,及时调查,依法依规严惩黄伍姣夫妇的违法犯罪行为。
实名报告人: 礼泉村民
肖知石
电话:18273583404
身份证号码:432826195605050935
2016年 1 月 10日
关于反映嘉禾县礼泉村支书黄五姣隐瞒土地出租面积侵吞租金的情况后,我镇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就有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调查核实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所反映的“16.5亩土地再次出租的租金给付”的问题。据调查,2012年礼泉自然村引进一老板企业,租用16.5亩土地,当时按420元/亩.年支付村民5年的租金,即2012年至2017年。但由于各种原因该企业未办成,以上土地实际闲置未用。2014年,在筹建桐井建材厂时,所租用的土地包含了这16.5亩土地,租期为30年,并付了第一期(2014年至2019年)5年的租金。因此涉及同一块土地两次出租,出租期重合的问题。当时先期租地的老板曾经提出过这16.5亩土地的租金已经付至2017年,按照合同约定在2017年前拥有该土地的使用权,因此2014年至2017年桐井建材厂付的租金应由其领取。考虑到照顾村民的利益,经多方做工作,原任凭方同意放弃主张权益,租金归村民所有。2015年清明期间,由礼泉村老党员肖三仔负责发放由桐井建材厂支付的16.5亩的租金。除个别农户因种种原因还未领取外,这16.5亩中的大部分租金都已经发放到位。
二、关于所反映的桐井建材厂租用礼泉村土地面积不符的问题。根据调查的资料显示,从2014年4月起,礼泉自然村多次召开村民会或村民代表会商讨桐井建材厂土地的租赁事宜,并形成了统一的意见,同意出租土地给桐井建材厂办砖厂。桐井建材厂与村里签定了土地租赁协议,按照协议其租金为山地每亩260元/年、旱土每亩310元/年、水田420元/年,土地面积以实地丈量为准,从2015年元月1日起计算租期与租金,租期为30年,协议签定时支付前五年的租金,满三年时一次性付清后25年的租金。肖顺日、肖三仔、肖成光等人负责召集村民丈量土地并签定相关协议。2015年6月,桐井建材厂正式与村里签定租赁协议,根据协议显示共租赁土地128亩,并按约定一次性支付了前五年的租金,已全部发放到位。
村民于8月底提出面积有误,需要重新丈量土地落实面积。为此,我镇经征求村民及桐井建材厂的意见,大家都同意重新丈量,并约定请专业的测量人员用仪器进行测量。为实施测量已经做好了前期准备工作,于9月底用挖机划定桐井建材厂租用土地的界线,并联系了县国土局测绘队人员。当时,我镇初步定于9月底到现场进行测量,由于部分村民在广东无法赶回,所以只能推到国庆后。国庆节之后,测绘队的仪器因故障正在维修,待仪器修好后,将到实地进行测量。
三、关于所反映的自然村集体资金等问题的调查情况。据调查,礼泉村为桐井行政村的一个自然村,有三个小组即8、9、10组,人口约500多人。礼泉自然村没有集体收入,也没有所说的账目,如有一事一议等资金,则属于行政村的财务,由镇财政所村账镇代理服务中心管理,每年都按规定进行清账和公布,不存在个人强占己有的问题。至于所说的土地承包费及旧村改门面征收费等问题查无实据。
中共袁家镇委员会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