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2002年10月2日晚,我弟弟驾驶-一辆摩托车,从县城返回家的途中,遭受安仁县安平镇石门村罗家组罗树柏的大货车因其高速行车,将我弟弟当场车毁人亡,经永兴县公安局交警队鉴定车祸事故,全属被告罗树柏责任,并且两次下达调解处理通知,他都不到场,置之不理至今,年迈的父母亲万分悲痛,谒诚求助于上级领导给予高度重实,给予帮助深为感激!我的电话是15575792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