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汝城县庐阳镇联江村内松山组村民朱辉。
现本组因政府征收土地意见纠纷很激烈,本组出现问题有:1:十余年土地未变更。2:现政府局部征收土地个别人要求私有(即,现征收所在地)。3:是否应该重新变更土地。4:已征收土地金额应如何发放(应该按本组现有人口,还是按10多年前土地持有者发放)
本组因为土地征收问题村民曾出现很大分歧,村.组开会多次无果,曾经出现打架现象,本人参与报110。希望上级明察。让争吵事件平息,让打架事件不再发生。
1、十余年土地未变更的问题。村民小组田土分配是由村民小组召集组民或组民代表开会,制定分配方案并自行组织开展丈量、分配等事宜。
2、现政府局部征收土地个别要求私有(即,现征收所在地)。我们的理解是,在征地款分配过程中,个别群众提出已征收的部分土地原归谁耕种,则征地款归谁所有,如是这种情况,建议还是由组内召开组民会议商量,确定分配方案。
3、是否应该重新变更土地。各村组应建立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对土地变更时限进行明确。
4、已征收土地金额如何发放(应该按本组现有人口,还是按10多年前土地持有者发放)。征地款的发放,需要召开组民或组民代表开会,制定分配方案。
关于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5、本组村民因土地征收引发纠纷,出现打架现象。据查,事情起因是部分上年纪的村民考虑到土地被征收后,人均耕地少于3分,便可在年满60岁后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而部分年轻人认为土地升值空间高,不同意征收。
下段,我镇将继续做好农户的思想工作,尽可能平衡好项目建设与村民,以及村民之间的利益关系,确保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