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起,嘉禾县公安局(含交警大队)辅警工资纳入财政专项资金预算。2011年至2013年,财政预算安排公安机关(含交警大队)辅警123名,每月工资经费1200元/人。2013年11月5日,为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县委副书记、县长郭新组织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雷树平,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长张志伟及县委政法委、县政府办、县法制办、县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综治办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到公安局召开县长办公会,在加强辅警管理问题上议定,财政预算安排辅警人数增加至180人,工资标准提高至1300元/月,“五险”社保交纳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负担部分由财政支付,个人负担部分由辅警承担。
目前,财政部门根据县长办公会议定标准,预算安排我局辅警工资1300元/月。“五险”交纳方面,养老保险单位交纳485.2元/月,个人交纳194.08元/月;医疗保险单位交纳177.12元/月,个人交纳44.28元/月;失业保险单位交纳31.5元/月,个人交纳24.26元/月;生育保险及工伤保险均由单位负担,分别为15.5元/月、22.26元/月,辅警每月领取工资加上单位及个人交纳保险部分共有203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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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县公安局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