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补偿款协调过程中出现未确定林地的权属证明就擅自私发和侵占补偿款。
对瑶岗仙镇镇政府的不作为行为,要求改正,对合法者的应得利益进行分发和补偿。
瑶岗仙镇政府处理瑶岗仙镇上坪村山牛塘的事情经过
1.瑶岗仙镇政府于2014年9月利用瑶岗仙矿业有限公司公司项目部的名义(项目部负责人:唐红兵,私企),以项目部需要打通风眼为理由,在没有经过村民的协商与召开群众听证会,又没有出示相关部门的审批文件的情况下,在吴红彪(瑶岗仙镇镇人大主席,此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与刘楚雄(上坪村村支书)指挥下组织施工人员对上坪村山牛塘进行修路。于11月竣工。修路总长5公里,宽度5米。总占面积约40亩,并已开龙。到目前已打隧道600米。(质疑:政府可以代企业征地吗?没有相关手续,岗仙镇政府权利大于法吗?是不是有个人利益在里面?)
2..在修路期间从没有同上坪村(二组)及村民进行沟通协商,全部听从刘楚雄的指挥,在没有出示山林证的情况下将大部份修路所占面积划给上坪村四组,并已征地补偿。(质疑:村干部有这么大的权力,谁给的?)。
3.在二组村们知道真相后,村民们只有自己拿出自己的山林管理证向政府主张自己的权利。但是政府以山林管理证有争议为由,故意拖延时间。期间村民们多次向政府提出要看征地相关手续,遭到政府人员以各种理由来推脱。到现在都没有看到征地的手续。(质疑:劳动人民的权利主张有错吗?连自己的权利都得不到保障,还有劳动人们该相信政府吗?)
4.经过政府多次协调,现在大部分的面积以作处理,但是留有一块需大面积征收的面积没有做处理,山林管理证属于上坪村二组刘运澴所拥有,但是继承人刘文茂(残疾人,哑巴)于11月拿出53年的山林管理证时,政府以53年的无效来拒绝(53年的证上属于西瓜山)。于是刘文茂找到了82年的山林管理证,证件户名刘运澴,管理证上有清楚的山林管理证四证界限划分,面积写着20亩,东为高峰骑,南为大江垅,西为大江垅,北为江垅,地名为木头盖(面积不真实的以四至界限为准),证号为215,证号的南面与216的北面属于同一条在江垅(216号的于4月份已征收并赔偿),2015年01月拿复印件交于政府,当时政府人员吴红彪与唐红兵看后,亲口说山林管理证的四至界限清楚、无误,但是以与新坪三组有争议为由推脱,延迟到二月再处理,但是并没有拿出合法依据来证实新坪三组的所属权。(质疑:政府的调解能力用什么来说服群众?)。2015年4月上坪村三组又拿来53年的管理复印件(是刘运澴53年的复印件)到政府闹,政府又说刘运澴82年的管理证没有用了,要以53年的为标准人,还说82年的刘运澴的“澴”字简写不认识为理由,说53年的“澴”字读农,不是HUAN找借口来否认管理证持有人的信息,又质疑刘运澴的面积太多,要求重新划分。(质疑:政府人员的素质。不讲究事实依据,一手遮天。拿政府给予的权利来糊弄按劳付人民)。
5.刘运澴的面积需要征收的面积大约在20亩,并出现多个证,都是在一个地方呢?是不是有人当中为了利益,伪造管理证,从中非法获利。政府是不是应该想找真实的证据,打击犯罪分子,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
贪官l该杀,政府无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贪官之道。
应该环境保护第一,人民生存第一。希望上级政府重视百姓一心声,以习大大所想之思路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