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的同志,我要是反对就得走人(失业)。只有大家守法,才能有效。
老板与个人的权利不对等,我要加班工资、要合同,结果是88,老板顶多是罚点钱?这样,打工者为保工作,谁还去计较什么加班、合同?如果,谁违劳动法,就罚谁破产,这样才能保障打工者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