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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郴州日报社

在郴州万花冲一号买房想退却不退还定金

阅读成就梦想 问政单位: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15-05-07 16:38:56

尊敬的市委领导:

您好!

我是永兴县一个普通公民,我和先生都是靠仅有的工资收入来维持家庭生计。生活拮据简朴。

我于2014年3月底应邀(我自己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联系到我的)在万花冲一号看房子,在导购美女李红的花言巧语的吹嘘下动心了,按照以往看房子的经验,如果不满意房子定金可以退,于是我在导购者李红的催促引诱下付了2万元定金定下一套房子(其公司卖房先生曹美军同志在场),当时只看到房子的广告图纸,因为房子在施工不能看,也不知道下了的定金就不能退,期间有几个小时,他们一直瞒着不说。我们当时就提出要求看合同书。但李红小姐告诉我们要一周后才能看合同,我也不知要什么程序。于是返回了永兴。一周后接到李红小姐电话说可以签合同了。我和先生立刻应约并提出先看合同书,李红小姐说必须先交交首付才能从房产局输出合同,无奈的我们于是垫上了首付12万多元,终于拿到了合同书。一看到合同书,我们更是傻眼了,这哪是合同,就是宰猪啊!每条内容都是为开发商服务的,与国家规定的购房买卖合同书相差十万八千里,根本就没有任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字眼,一切都是为开发商利益挂钩的,里面的条条款款对购房者苛刻的不能再苛刻了!这种合同我们怎么能签?!这时我和我先生回想起他们一步一步的诱导策略,才知道被骗了。多次和其公司多个经理进行协商未果,每次都是说把情况反映上去,等老总回复来搪塞我们,这一上报就是11个月。终于有一次我们无意闯入了会场才见到一个年轻又英俊潇洒的所谓男老总,他说退房可以,但是定金不能退。我们问为什么?他说工作人员要工资。他们的工资要每个公民付吗?我没签合同为什么先逼我交首付?我没签合同为什么要付2万元劳务费?一开始他们就有义务也应该告诉每位购房者交了定金就不能退,为什么要选择诱骗行为呢?房屋买卖是建立在愿买愿卖公平交易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的。万花冲一号卖房理念是骗一个算一个。如今是法制社会,讲究的是法律。一切买卖都必须建立在公平交易上的。

我们想退房,希望得到市委领导的帮助!

敬请市领导能处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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