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2日下午,我驾驶五菱0、5吨小货车,从香花岭送药返回郴州,路过桂阳,顺便车上还有一厢药下到桂阳城里,下午3点多从桂阳城返回。
当我开车走到桂阳建材大市场路段,两名协警示手要我靠边接受检查;我停车后一协警要我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我出示后,又问车上装什么;我开货厢给他检查后,就问我通行证,我说通行证己过期单位还没去办,然后协警把我驾驶证行驶证交给停在路边上的一辆警车,里面的另一名穿着警服而没警章,什么也没有的所味交警手上。车上只他一个人,最后给我开了罚单,总共执法也就4人,没有一个正式交警。
我认为桂阳交警执法很不规范,自身没有执行好人民警察的相关规定去做,法律有规定交警协警只有正式警察带领下扏法,但没有处罚权!你规定没通行证要处罚,我接受;然而你扏法不规范、不按法律规定去做,谁又去处罚你呢?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了吗?我开车走遍郴州所有县城,我身有体会到桂阳的交通次序很差,特别是一市场周边车乱停摩托车乱跑,也没看见交警去管,也不知道外地外省来桂阳的他乡人,怎样看待桂阳交通次序,所有该管的希望桂阳交警认真去管,做好规范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