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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仁法院执行局不作为?

刘慢生 问政单位:安仁 2015-03-03 22:59:26

             安仁法院执行局不作为,恶霸伙同乡村干部肆无忌惮欺压百姓。

 

我是湖南省安仁县永乐江镇龙头村村民刘慢生,现反映我村村民刘细文,在镇村干部罗某和肖某的庇护下,严重违反国务院关于基本农田保护法五不准之规定,侵占良田建私房,而且强占我的部分责任田。请求广大媒体关注,请上级职能部门调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明文规定:禁止占用有良好水利设施的农田建房,否则必须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进行处理。刘细文原有宅基房150多平米,根本不符合另批占田、占地建房的资格。他却不坚持以宅建宅,严重违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利用某些不正当的交易,2009年5月将我的部分责任田非法占用公然毁田建房(有图为证)。

 

2010年8月份我将被告刘细文霸占我部分良田事宜上诉至安仁县法院,2010年10月13日一审判决胜诉生效后,我于2010年11月向安仁县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当时执行局张某、罗某负责我这个案子。2010年到2014年,我多次向法院和乡村政府告知刘细文不但不执行法院的判决书,还更加变本加厉将更多的卵石倒入我的责任田里来霸占我更多的责任田,希望其能来制止毁坏良田的行为,可张某依然不去执行。更让人气愤的是,几次我主动打电话给法官张某,都是话没说一两分钟,张某就将我电话挂断,言语之间显得极其不耐烦。我多次去县法院找张某,几次轰我出办公室,对我言语都是恶凶凶的。试问下,这就是法院的工作态度? 就是因为安仁法院执行局如此不作为的处理态度,导致刘细文违法行为更加变本加厉,为所欲为。2011年3月,将我夫妻二人打伤(有图片为证),派出所接警后1名干警过来处理,但至今没有结果。

 

2014年元月份,执行局廖局也去了一趟事发地,可是事情到今天还是在拖而没有解决。在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再三强调保护基本农田的今天如此嚣张与法抗争确实令人发指。从毁田到房屋主体顺利竣工,再到如今(近5年时间)还是没有执行法院的判决,这其中难道没有相关领导渎职腐败和行政不作为的嫌疑存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我国要坚持走依法治国路线,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实维护公平正义,这是党中央、习主席的英明决策,我们老百姓真心拥护。我们想做一个知法、守法、用法的公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我们的一些基层法院有认真贯彻中央的指示精神吗?我们的一些法官你们这种工作态度叫真心为人民服务吗?我们的案子虽然是小案子,但你们的不作为损害的却是在老百姓心中司法的公信力。我的这件民事诉讼案件,虽胜诉了但却得不到执行,也就是农村老百姓说的“官司赢了钱没赢”,以致我虽然赢了官司,但却反而像打了败仗一样抬不起头来受尽嘲讽,也正是因为安仁法院的不作为、判决得不到执行,为此禾市乡村干部才会得以肆无忌惮、为所欲为,甚至狂妄地说随便你去告,反正我不怕,对法院的判决、法律的威信嗤之以鼻。

 

农村老百姓依法维权难,打官司成本更高,但凡有其他途径解决问题,老百姓都不会轻易诉讼。司法诉讼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这最后一道防线都不能真正维护公平正义的话,那依法治国、依法维权岂不都是空谈?老百姓下次再遇到矛盾纠纷时,还会自觉守法用法吗?为此,我该何去何从?

 

申诉人:刘慢生 

身份证:43283119500470835

手机:15197573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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