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于2015年2月27日发表题为“为民做主”反应红军长征始发纪念地项目建设征地问题的已经收悉,项目指挥部的负责人以及寨前镇人民政府的领导对您反映的问题相当重视,立即组织调查和了解,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项目简介:1934年8月12日,王震、任弼时、肖克按中央军委指示,红军 9758人在寨前圩(红光社区)的河滩上召开连级以上的干部誓师大会,正式成立红六军团并誓师西征,由此拉开了中国工农红军二万五千里长征的第一步。为缅怀革命前辈的丰功伟绩,传承革命精神,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发展红色旅游经济,高标准筹备2015年湖南红色旅游节。通过广泛征求县乡人大代表、村干部、人民群众意见和实地考察,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红光社区建设红军长征始发地纪念广场。红军长征始发纪念地综合建设项目以红六军团整编、开始长征、重要战事为题材,建设寓意深刻的主题雕塑广场和灯塔广场,配以园林绿化景观,展现一幅红六军团千辛万苦,建功丰功伟绩,精神长存的美丽诗篇。建成后将成为一个集纪念、休闲、旅游为一体的红色文化广场,既是一个增强爱国教育、振奋民族精神的旅游景点,也是市民休闲锻炼的好去处,达到存史、资政、育人的目的。
二、工作情况:2015年1月11日县委、政府组织红军长征始发纪念综合建设项目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在寨前镇政府召开项目调度现场会。寨前镇政府成立了红军长征始发纪念地综合建设项目征地工作组,并抽调项目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开展征地拆迁工作。于2015年1月19日、21日分别组织唐屋、梨湾两组村民召开组民会议。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2]46号文件和桂东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桂东县征地补偿标准及区域划分表的通知》桂政发[2013]5号文件规定,寨前镇红光社区为二类区域,征地标准为34600元/亩,目前正在与村、组、农户开展征地协议签订和面积到户确认工作。征地工作过程中,工作组人员耐心细致的向农户宣讲政策,进户最多的一户人家达16次,最少的也有3次。到目前为止,梨湾、唐屋两组57户农户已经47户签字同意。因该项目建设时间紧、任务重,经项目建设指挥部研究决定,在2015年12月17日前签字同意征收土地的农户,奖励5000元/亩。按照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意见》的通知,郴政办发[2014]43号文件精神规定,因土地被征收,导致人均耕地面积少于0.3亩的对象,可以办理失地农民保险。并没有强行征收村民土地的现象。
最后,感谢你对红军长征始发纪念地综合项目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你工作顺利,身体健康,万事顺意!
寨前镇人民政府
201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