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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井坡乡古塘村超标地基违规覆盖上游百亩农田排水沟

袁祥成 问政单位:汝城 2015-02-24 19:14:07
 

大年初二:          

我是一位善良、勤劳的种了一辈子水稻的农民的儿子,我的父亲是汝城县井坡乡古塘村出了名的种粮能手,也是人尽皆知的老实人。之所以会在2015年大年初二向县长信箱投递,实属因同村人欺凌父母太甚,而村干部却徇私庇护对方,无奈,只能上访。
在详述反馈的内容前,我想先请问一下各位领导干部:是否在偏远乡村,善良、老实就等于懦弱,就能被人任意宰割?是否蛮横、强势就等于真理,就能为所欲为?
水往低处流,正对着古塘小学,从最上方一直到古塘村村委会附近有将近百亩稻田,并类似于梯田往下方延伸,每年春夏雨季,洪水都是向下排泄到古塘村村委会后面,再经小沟渠向右流到村里一条大的沟渠,最终流入井坡乡的大江里面,这是自古就规划好的,打我还没出生前就存在的排水方案。犹记得我还在上高中的时候,一场强台风带来的强降雨,洪水吞没了所有稻田并冲击了村委会附近的房屋,水都快漫到床上了,有的房子水泥地板都被强大水压给冲破了,当时场景触目惊心。可就是这么一条关系到附近村民财产安全的排水沟渠,居然会有人以自家地基在此为由,霸道填埋。
我家四五年前就在村委会大楼后面建了房子,由于父母经济来源都是靠每年种十几二十亩水稻的血汗收入,加上房子盖的相对较早,为了节省开销,我家的地基高度只是按照多年前的村里标准进行灌注,而没有跟风加盖,这本来无关紧要,地基高一点,不过是用来装点门面用而已,但是近两年周围的房子如雨后春笋般盖了起来,邻居都是高地基,我家就好像是整个片区里面的一块盆地一样,尽管如此,我家也没受到什么影响,更没权干涉别人的私事,地基高度本来就没有统一标准。可是就在今年春节前不久,我家门前的那条承担着百亩稻田泄洪任务的沟渠被同村村民新建的地基野蛮覆盖,我的父母因此寝食难安,多次恳求对方留出排水沟,可对方以地基是自己队里面的为由,强硬表态说“坚决不留,如果你家在外面有“大树”,就尽管告去”。 我常年在外, 父母体弱多病,根本就不敢与对方强硬对峙,但是一想到房子随时可能被淹,我父母依然多次苦口婆心的与对方理论,但是对方见我父母弱小,态度更是变本加厉,羞辱我父母,还说:下大雨了就自个到上游排水去。可怜我那老实巴交的父母,就在2015年春节前几天,冲突还是发生了,我父母虽在理,但对方是要暴力解决的意思,我父母根本就斗不过对方,于是只好求助古塘村村支书调解,可没想村支书也不分青红皂白,他的调解方案倒是够省事的,知道我父母老实、弱小,居然让我父母自己另行挖排水沟,而我父母一心只想着房子不会被淹就行,明知道这是吃亏、损尊严的一边倒调解,他们二老依然妥协,第二天就拿锄头从早到晚连饭都顾不上吃,一连挖了两天才挖好。 而这两天已是春节前的四五天左右,也是我在外多年,正准备整理行礼要回家乡的时候。父母怕我在外担心,直到我除夕回家后,才跟我讲了这些。 听完父母委屈的诉说,想想沟渠就在古塘村第一主干道上,春节将至,来往行人络绎不绝,父母被人看笑话,受此大辱,我肝肠寸断。但身处文明社会,任何受过良好教育的人都清楚,暴力绝不是解决问题的可行方案,加上我不会在家待太久,如果现在不理性的去“寻仇”的话,到时吃亏的还是父母。
和谐社会,法制先行,即使在农村也不应该打折。恳请县领导尽快责令相关第三方公平、公正职能部门作出人性、正义的判定!
我的诉求如下:
天要下雨,水往低处流,很明显的道理。土地是国家的,沟渠更是公共资产,难道侵占公共资产还需要有“大树”才能告发?村支书判定让我父母挖公共排水沟的依据是什么?是看我父母老实好欺负?因为此事,父母前后半个月左右都精神恍惚,难以入睡,心里还在担心涉事村民再次填埋。我父母蒙受精神、经济上无端的双重损失,请求相关政府部门领导给个说法!我强烈要求当事侵占公共排水沟的本村村民补偿节前两天父母挖沟劳务费500元人民币,并保证不再恶意填埋。
兔子急了也会咬人,政府部门不代表正义的时候,就是逼良行凶的时候。 2015年2月21日凌晨1点
袁祥成的儿子           

 


大年初五:       

向汝城县县长信箱写信后,几天了也没人回复。大年初三多次打电话给县里面的职能部门,每次都是各种转,都说不是他们负责的,直到最后一个电话,才有公职人员承诺马上让乡里面的值班人员到现场核实,当天下午乡里面来人到现场看了,也肯定了我所反映的内容的真实性,但他们说,自己只是值班的,不管事,要等年初五让国土局的领导到现场再调解。
初五13:30分,乡里面的领导过来了,也叫来了涉事村民当面和我家对质。现场混乱,对方还是一口咬定地基是他们队里面的,还说当初我父母挖沟活该,尽管乡领导一开始就说了,目测涉事村民地基面积超标,也说了暂时不能建等政府部门正式上班后再测量,可对方依然气势磅礴。我家在理,我也绝不示弱,我直接就向乡领导说明,要求补偿挖沟劳务费,乡领导说:沟已经挖好了就不要计较了,钱的事,你们自己去谈。这时对方家人还在叫嚣,说我家是在找骂,最终肢体冲突还是发生了,这真的不是我想要的结果,调解的领导是我家叫来的,目的就是要通过政府部门的公信力镇压目无王法的野蛮气势,但是对方要动手,我也不可能站着让别人打,庆幸的是乡里面的干部及时阻止,所幸双方没人受伤。前面就说了,暴力是愚蠢的解决方法,但是被人踩在头上已经喘不过气了,就只能在沉默中爆发。   仅凭涉事村民非法超面积建房;恶意填埋公共排水沟,这两条,我家就绝不能示弱。   

 


大年初六:

今天早上我父亲在没有跟我商量的前提下,就给乡长打电话,并表示歉意,说我家不应该叫来领导调解还和对方发生肢体冲突,以及说明了对方亲戚人多要打群架并先动手的现场情况。我父亲就是这样,太善良、太老实,太害怕强权,可明明我家在理。我也不是否定乡领导初五在现场的公平、公正性,只是摆在眼前的是,问题依然没有解决,对方不去道歉,我家还示弱?我也立马给乡长打了电话,首先感谢他能在假期赶到现场,他也叫我不能冲动,这样要吃亏。乡长的意思是,沟挖好了就要对方上水泥就解决了,但我不服,沟是对方刻意填埋的,然后我父母手工挖的,脏活、累活、重体力活,从早到晚整整花了两天时间,况且对方气焰依然嚣张,一副土皇帝的恶霸相,不补劳务费,我绝不甘心。钱是小事,我捍卫的是我的父母在村里面存在的最基本的人格尊严,甚至欺世盗名的说,我捍卫的是国有资产神圣不可侵犯。此刻我家与法律、道德站在一边,怎能怕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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