庸医害命,请上级领导为民作主
我叫李毛女,女,65岁,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黄泥镇豪山村杨家组农民。
我的儿子曹远华,39岁,2015年1月10日上午被永兴县黄泥镇石虎村庸医许彰立的吊针打死了!我儿曹远华生前在郴州金贵银业(上市)有限责任公司当保安(2011年正式招聘的)。2015年1月7日下午休假回家,1月7日晚在县城我女儿家住了一晚,1月8日回到永兴县黄泥镇老家,因感冒不适,1月8日到黄泥镇石虎村卫生室乡村医生许彰立处就诊,吊针用药等治疗,然后回家,感冒有所好转,1月9日在家休息,计划1月10日下午回公司上班。1月10上午,为了进一步恢复身体,想还吊一次针后再去公司上班,结果在庸医许彰立处吊针用药后离开其卫生室后5分钟左右出现用药后付毒性反应,经庸医许彰立抢救无效死亡,死后整个头面部呈青紫色……
后来通过调查取证了解:
1、我儿曹远华1月8日在庸医许彰立处治疗,这天既没有简要病历,也没有处方(诊断和处方是用药前最基本的资料)。1月10日有一张处方,吊了四瓶液,其中第一瓶是头孢哌酮舒巴坦,第二瓶是氨茶碱注射液,第三瓶是病毒唑,第四瓶是美洛西林钠(青霉素类),这四瓶药其中,头孢哌酮舒巴坦,美洛西林钠(青霉素类),不是国家基本药物,村医根本无权使用,第二瓶氨茶碱村医只能用片剂,注射剂只能作急救药备存。
2、庸医许彰立三年前也曾吊针致死一人(县卫生局知道此事),且有涉毒吸毒史(他是派出所跟踪定期血检对象),这些派出所都有底,也是黄泥镇人民众所周知的。
3、事故发生后,通过黄泥镇政府组织协调,我家属方同意县医疗纠纷调解中心调处,但庸医许彰立竟然不同意,故意刁难,推诿,执意要尸体解剖,想通过尸体解剖来达到毀尸灭迹(因为通常情况是尸解后留下标本,然后就要火化),走暗箱操作之路……
从整个事件来看,我咨询了内行医生,庸医许彰立明显违反医疗操作规程:
1、用药不开处方或处方不全(缺临床诊断和药物调配人员签名等)
2、滥用慎用药氨茶碱(村卫生室建设标准:明确规定和标示,氨茶碱作为呼吸系统用药,但是为急救药品,)。
3、滥用抗生素并且美洛西林钠(青霉素类,不是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表里的药)不做皮试!头孢哌酮舒巴坦也不是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表里的药,是特殊使用药。
4、就处方来看,这起事故中,乡村医生存在有多处违法行为:
第一、即使是有资质的合法乡村卫生室,乡村卫生室不具备输液条件,没有护士,属超范围行医和违法行医。
第二、从开出的处方来看,处方不完整,缺诊断和药物调配人员签名,处方用药越权且不合理,单纯感冒是不能用抗生素,头孢哌酮舒巴坦和美洛西林同属革兰氏阳性抗菌药,属一类药,重复使用。头孢哌酮舒巴坦是特殊使用药,必须具备副主任医师资格才能用,使用时要有药敏试验为依据。美洛西林(青霉素类)是限制性的抗生素,必须是具备主治医师以上职称才能用。且使用不合理又不做皮试,剂量过大,浓度过高,也是造成病人死亡的直接原因。
第四、没有任何病历资料和辅助检查资料。
第五、该乡村医生是合法的村卫室,那村卫生室超范围输液,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外的药品,乡卫生院和县卫生局有严重监管不力的责任。
现在推行的是农村合作医疗,乡村医生属当地乡镇卫生院业务指导和监督,更是属县卫生局管理。此事除庸医许彰立负主要责任外,县卫生局和黄泥镇卫生院也严重监管不力,完全是失职、渎职。
另外这样的庸医也能进乡村医生这支队伍,在审批审核过程中是否有暗箱操作和腐败行为?
根据死者死后头面部呈青紫色,明显是用药后付毒性严重反应,导致心脏骤停或窒息缺氧死亡的,庸医又明摆着违反医疗操作规程,严重不负责任,滥用药物,美洛西林钠(青霉素类)又不做皮试。这完全是典型的医疗事故,从事故发生到现在已过了十多天了,事故仍未得到有效的处理,让悲痛欲绝的家属悲痛的心情更是雪上加霜!
请上级领导派人督查,核查,调查处理,为死者申冤!给家属一个交待和安慰!请青天为民做主!
妪妇:李毛女泣血拜上
201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