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07年以城镇户口在苏仙区入伍,2009年退伍后安置于良田镇政府,由于当时良田镇政府安排不了工作,让我以借调的形式去其它单位工作. 我于2011年借调到郴州工作,并写有借调函,借调函上有领导批字和公章.并且良田镇预留一份,区组织部一份,自己一份保存.
2012年区人社局评定是否在岗问题,以确定2014年入编考试人员,在岗的可以参与考试,不在岗的不给予考试机会.我是由良田镇政府借调出去,当属在岗.人社局评定时我并不知情,没有接到任何形式的通知,没有机会提出异议. 现考试在即,我仍然内有考试资格,这是关于前程的重大事情,一辈子也没有这样的机会了,恳请核实具体情况,给予我考试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