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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郴州日报社

再次咨询物业管理费问题

邹志武 问政单位: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14-12-11 19:09:03

尊敬的领导

     我想再一次咨询物业管理费的问题。

我的入房通知书上写的是8月31日收房,但那个时候,小区还在搞基础建设,同时,在收房的过程中,发现房子有点问题,叫工程部整改。物业通知我们1---9栋的10月开始交,后面10--13栋的12月开始交。现在的问题是:

一,小区在搞基础建设,一直搞到11月下旬。这样的话,是不是我们业主也要从8月开始计算物业管理费,小区在搞基础建设啊,我问了几个业主,都是说,小区都没有完善,没理由从8月份开始交物业费。

二,由于没收房,是不是等业主收了房,从收房的那天起计算物业管理费。业主都是这样的想法。收了房(房子没问题)才交。

三,房子在整改期间,肯定要时间的。等整改完了,收了房子。那我们1---9栋不是要补交前面两个月的物业管理费,而后面的就是12月开始交,那我们不是亏了两个月。为什么不是一起交。

四,跟物业管理部门交涉,问他们这个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有什么依据,为什么我们前面几栋的是8月开始交,有什么法律依据。他们只是说推迟了两个月才交的。回答不上来。

五,在收房签字过程中,有的业主反映,物业部把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拿出来叫我们业主签字,有些业主不认可这个合同。我也觉得为什么在收房签字的时候,就拿出来呢~好象前期物业管理费是开发商签字吧~为什么一定要等收房签字就拿出来让我们签字,这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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