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网民在“郴州新闻网民情直通车”中反映的2014年12月不能交2015年的居民医保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郴州市人社局和郴州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做好2015年城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郴人社发〔2014〕87号)文件规定:2015年城乡(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从2014年9月1日开始,至2014年11月30日结束,逾期不再办理。
我市从2014年9月开始,各乡镇、街道社区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画等形式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进行了大力宣传,同时在电视台和报纸上进行播放和刊登。请该网民在2015年9月份起随时关注城乡居民参保情况,以免再次错过参保缴费时间。
郴州市医疗保险处
201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