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4年12月07日下午3点从自己家里骑行电动自行车前往燕泉路办点事,途径香雪路人人乐超市路口处的十字路口,因通过路口右转所以减速至步行速度,但此时被两名身穿黑色制服青年强行把电动自行车控制住。一个人控制车头刹车,一个人拔我车钥匙,然后要我下车扣留我的电动自行车,否则强行拖我下来。当时很有脾气,但是本着配合政府工作还是让他把我电动车扣留在执勤交警车旁边,交警车牌湘L9222警。然后我问我犯了什么事要扣留我的,居然没一个人理睬我。(先说明,本人电动自行车车是长沙购买的,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而且在长沙的车管所上了电动自行车牌子,同时有行驶证,因回郴州工作才拖回来。而且我当时没有任何违规行为。)最后一个叫周成恺的民警叫我签一份单据,要我去交警支队限摩规电中心处理。我与2014年12月08日上午10点赶往交警支队限摩规电中心,负责处理事故的是一位大姐,我当时跟她把事情讲清楚,而且给她看相关证明,她也说我的可能是错误违规扣留下来的,理应放行。但是她没权利处理,要我去交警一大队找熊大队,还给我建议如果交警一大队处理不了就去政府投诉,别去她这,她处理不了。我但时也没办法,就去了交警一大队找到他们的熊队。在熊队办公室等了一会才碰面,他直接不给我任何说话的权利就要我找别人去,他不予处理。我当时找其他民警,民警都说没权利处理。
在11点前往郴州市政府门卫处询问,直接要我到信访办,结果前往信访办说清实况后,信访办一个综合接待办公室的负责人说这个事情他们也处理不了,而且目前已经受理了很多起类似事故,要我直接找交警一大队。投诉也不受理。
现要求,该事到底如何处理。如果是本人骑行上路违规,或者电动车违规被查处,我心服口服,现在是执法人员胡乱查扣电动自行车,而且相关部门负责人员各种推皮球,把本人到处搪塞跑来跑去就是政府部门的办事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