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2下午15点53分左右,我驾车经过大桥路在武装部对面临时停车等人,一分钟后一辆警车从旁边经过停在我前面,后来一辆摩托车经过我旁告知我前面警车在拍照,我立刻驾车离开。在这,我有点疑问,我上网查到我违章原因是: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从违章内容来看,说我未在车上或拒绝驶离,但全程我未离开车辆且车辆未熄火,同时我知道是在违章牌照就立即驶离。更何况警车上的工作人员全程与我零沟通。
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如有违停车辆,执法单位或个人应该先通知违章车辆离开,如拒绝离开才可对其开具罚单。
以上事件执法单位有没有钓鱼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