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主办:郴州日报社

关于郴州大道与锁石路路口压实线的再申诉

李小明 问政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4-10-28 15:37:05

    在郴州大道与锁石路路口有一个王仙岭加油站,汽车从该加油站出来去郴州大道无论怎么开都会压双黄线或实线。原因: 一是从王仙岭加油站加油出来,再回到郴州大道上,加油站路口没有禁止车辆左转标识,使得进入加油站的车辆再回到郴州大道误以为可以行驶;二是该路口双黄线或实线划线不清晰;三是锁石路路段还没有交付使用,从没有道路指示牌,没有禁停和道路指示标识可以看出,并且我到市交警支队申诉时,交管科的人给我的答复是:该路段还没交付使用;四是该路口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没有向社会公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指出: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五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可以由1名交通警察作出,并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第三款: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我从4月2日、4月10日、5月15日、6月5日、6月27日、8月29日进行申诉以来,郴州交警支队一直没有给我一个合理的答复,请市交警支队领导考虑申诉人正当诉求,撤销我这条以上原因造成的无意压实线的违章记录。

官方回复
网友评论
我要评论


请输入正文
点击查看大图插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