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桂东县桥头乡环境污染严重的回复
桂东县昌桂硅业有限公司是由湖南省有色金属研究院环评经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和郴州市环境保护局批复的合法企业,位于桂东县桥头乡红光村,于2009年2月开工建设,规模为12500KVA矿热电炉,2010年4月投入运行,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约450万元,环保建设主要为电炉烟气冷却除尘设施系统、水收集与循环系统、废渣间等设施。项目所建12500KWA的矿热炉为半封闭式冶炼,正常情况下,12500KVA矿热电炉产生的烟气量约为80000m3/h,主要污染物为烟尘和SO2,烟尘产生浓度为4000mg/m3,产生量为320kg/h。工程采用石油焦作为还原剂,SO2产生量为21.1kg/h,产生浓度为263.7mg/m3。工程将矿热炉产生的废气采用三段冷却+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后排放。电炉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后,烟尘排放浓度低于40mg/m3,SO2排放浓度为263.7mg/m3,均可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无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该公司落实了环评书及环评批复中提出的环保措施,正常情况下,污染物能够稳定达标排放,但由于生产工艺的原因,企业在设备维修、成品出炉、更换除尘布袋时可能会造成短时间的烟粉尘泄漏。我局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法,对监管企业实行一企一册规范化管理,对污染物防治设施等运行情况进行不定期现场环境监察,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及时下达整改意见书,督促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到位。
村民举报该公司有违规排污行为,经环境监察大队调查,是该企业在更换白天在生产过程中被磨损破烂的除尘布袋,造成烟粉尘泄漏。为此,我局责令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建设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搞好企业管理,严格、全面、扎实落实环保措施。措施上要全力保障,准备充足的环保设施零部件,做到勤检修、早发现、及时更换。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帐,如实记录污染设施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实时报告相关单位。加强污染设施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操作技能,尽量避免因操作不当引起超标排污现象。加强生产技术的提升与管理,防止矿业炉烧结机除尘效率低造成的烟粉尘超标,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我局将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确保我县环境安全。
桂东县环境保护局
二○一四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