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
2014年8月28日,我局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调查核实并依法查处,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8月28日,我局环境监察大队的执法人员来到黄沙镇畔田村进行现场调查。经查实,群众反映的是宜章光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77007360-1),法定代表人是黄湘勇,位于黄沙镇新桥村5、6组,总投资约2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纸包装制品生产、销售、废纸回收。该公司于2008年办理了环评手续,“三同时”于2009年通过验收并正式投入生产。今年4月20日,根据县人民政府《2014年宜章乐水河流域“碧水工程”实施方案》工作要求,为切实解决我县当前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造纸企业突出环境问题,我县对所有造纸企业实施停产治理,治理期间停止供应生产用电,各造纸企业实施治理工程建设。5月1日,该公司原法定代表人邓乐付及所有股东正式将该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现法定代表人黄湘勇。
经现场检查和询问证实:8月23日中午1点左右,公司对面饭店一家3人来到该公司办公室跟公司负责人反映,公司生产锅炉所排放的烟熏得饭店无法经营,严重影响饭店一家的正常生活。公司负责人接到投诉后,立即对锅炉进行了全面检查,经检查发现锅炉的除烟尘系统管道破裂、堵塞,致使锅炉无法除尘,导致烟尘污染周边群众。该公司找出问题后,24日早上,停止了所有生产并对锅炉进行维修,当天下午该锅炉已全部维修好。
经检查,我局执法人员在现场还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几个环境问题:
1、生产原料(废纸)、锅炉燃料及生产废渣乱堆乱放,堆放不规范;
2、以废旧塑料、生活垃圾为锅炉燃料;
3、厂周边的生活垃圾到处都是,气味难闻;
4、厂旁的储水池还存有少量存放很久的生产废水,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对此,我局立即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宜环改字【2014】34号),要求立即整改:
1、立即规范生产原料、燃料及生产废渣的堆放,保持厂内干净、卫生;
2、禁止使用废旧塑料、生活垃圾为锅炉燃料;
3、及时清除厂周边的生活垃圾,防止病菌的滋生;
4、立即将厂旁储水池里的废水抽至污水处理池进行处理;
5、立即处理好周边村民的协调关系。责令该公司于2014年9月8日之前改正违法行为并整改落实到位,逾期未整改的,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罚。
该公司执行董事唐建明表示,一定按照环保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整改落实到位。下一步我局环境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会对该公司整改进度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周边群众环境权益得到保障。
宜章县环保局
2014年8月31日
黑心的老板为了黑心的钱,熏得大家已经不清醒了
望从严整治,尽快取缔,保护大莽山旅游圈的环境质量!
领导给的答复是假!!在未整改修复好的时间段非法生产!!
黑心的老板!
晚上排放出恶心的气味及黑黑的浓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