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白露塘农夫机电公司工资核算很不合理,严重侵犯员工权益有如下几点:
一,底薪以950元/21.5每月天为表准核算.
二,周六,周日没有加班补助.
三,每月压部份薪金到年底发还,如不做到年底所压的薪金归公司所有
.望相关部门给以依法公平公正地查实,给农民工一合理合法的就业平台,促进农民工地合法权益.感谢!
现针对湖南农夫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某一员工于2014年8月14日在郴州新闻网上投诉我公司“工资核算不合理,严重侵犯员工权益”一事,就我公司员工工资构成情况向贵局作如下说明:
我公司员工工资构成:月工资总额=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岗位津贴+全勤奖+全额绩效工资×60%。岗位不同,各组成部分的数额不一样,计算方法如下:
① 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21.5×月出勤天数(我公司员工月基本工资最低数950元);
②加班工资=月基本工资÷21.5×2×(月出勤天数-21.5);
③岗位津贴=月岗位津贴÷26×月出勤天数 (我公司员工最低月岗位津贴为280元);
④全勤奖 员工每月出勤满26天可得全额全勤奖,否则为零;
⑤绩效工资 员工每月出勤满26天可得全额绩效工资,否则为零,全额绩效工资=(月基本工资+月加班工资+月岗位津贴+月全勤奖)×20%。
由上可见,我公司员工每月出勤达21.5天,最低的劳动报酬可达到1182元(950+280÷26×21.5),高于郴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对周六周日加班的员工,我公司依法支付了加班工资。
另,我公司将绩效工资的40%留存到年底一次性支付,实质为年底双薪奖励,中途离职的员工不能享受。
综上,我公司在员工工资核算方面是完全合理合法的,不存在侵犯员工权益行为。特此说明。
湖南农夫机电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希望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那些捞好处费就帮企业封嘴的部门负责人不得好死!!!不信就一个个查一下!保证没有几个好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