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汝城县双联村村官长期隐瞒贪占村民公益林补助金,挥霍公款违规旅游的
举 报 信
郴州市人民政府:
我们是湖南汝城县暖水镇双联村的村民代表,在此,我们特向市政府公开举报我们村村支书朱吉才、村主任朱造安和村秘书朱柱光等人,长期隐瞒贪占国家级公益林补助金,肆意挥霍村集体积累资金的违法犯罪事实。现将有关案情具体陈述如下:
根据国家现有的林业扶持政策,从2003年始至2013年止,我县林业局已对我们双联村暖水墟组、称钩湾一、二组、司前一、二组和台头一、二组等7个村民小组下拨了国家级公益林补助金近20余万元(期间仅2010年度就向双联村村帐乡管帐户拨付了国家级公益林补助金15335.53元)。但由于该项补助金的发放程序是采取先拨付到双联村村级帐户,再由村级转付到各村民小组的方式进行分配;造成该项补助金被我们村的村支书朱吉才、村主任朱造安和村秘书朱柱光等3人隐瞒贪占长达10多余年,至今都没有发放到应得的各村民手中,引起众多村民严重不满,极大的损害了党在当地群众中形象。由于该事件事关7个村组百姓的利益,更关乎党在百姓中的至高形象,我们也曾多次就此事向我县暖水镇人民政府、县林业局和县纪委进行书面反映及实名举报,可时至今日,件件举报都如同泥牛入海,杳无音信。在中国共产党天下的今日,竟然上演如此让百姓心寒,助恶吏横行的一幕,真可谓是“招摇苍蝇无人打,百姓权益鲜人问!”
猴子改不了爬树,野狗改不了吃屎。朱吉才、朱造安和朱柱光等人,眼见如此冒天下大不韪的违法恶行都依旧能无人理,没人管,反而更加助长了他们的贪欲之焰。为掩人耳目,搅乱浑水,他们置中央禁止公款旅游的禁令不顾,公然在2012年9月至11月间,大肆挪用村级积累先是组织湖南省广播电视局驻村扶贫工作队、暖水镇驻村乡干部和村支两委共计20余人北上北京南下海南,后又组织村支两委。村全体党员50余人,浩浩荡荡前往井冈山,所到之处尽是欢声艳语,乐意融融。仅仅这两次违规旅游共计挥霍掉村级公款高达15万元。如此明目张胆,如此挥霍浪费,却始终任其为之,真不知道当地的共产党员在哪里?!
人人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是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保证。但在我们双联村自从2003年,朱吉才、朱造安和朱柱光等人担任我们村最主要村领导职务后;我们村的集体账目,却俨然的变成了他们自家的压箱宝贝,再也没有向全体村民公开过。村集体收入是多少?开支又有多大?哪些钱该用,又应该怎么用?等等事项账目,对于我们全体村民来说不亦都是眼前一抹黑,四处两茫茫,根本无从知晓。“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为此,我们强烈要求对全体村民公开我们村集体账目,让村集体的收入来得清清楚楚,开支得明明白白!
对腐败实行“零容忍”,是党中央向全党全国全军作出的庄严承诺。正是这铿锵有力的承诺,行之有效的反腐硕果,让我们重拾反腐败的信心,既更加无畏权力恶行,又更不惧“灯下黑”,在此,对我们村朱吉才、朱造安和朱柱光等人的违法事实,进行公开举报,敬请郴州市政府细查核实,切实把权力关进笼子里,使每一个腐败分子都难逃法律的严惩!
我们既深知为民服务永远不会在路上,反腐败的利剑更不会悬在空中;更坚信我们伟大、光荣和正确的党一定会让腐败分子无处遁形,法网难逃!
2014年7月20日
关于汝城县双联村村官长期隐瞒贪占村民公益林补助金,挥霍公款违规旅游的举报信的回复
我镇于7月22日收到宣传部舆情室转来关于汝城县双联村村官长期隐瞒贪占村民公益林补助金,挥霍公款违规旅游的举报信,我镇高度重视,及时与县林业局、暖水林业工作站衔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生态公益林问题
经核实,2002年、2003年开始搞试点,从2003年至2013年止,县林业局拨付双联村2002年至2012年度生态公益林资金共91368.79元,其中:2002年3109.05元,2003年3701.25元,2004年5181.75元,2005年5181.75元,2006年-2009年,每年5229元,2010年15335.53元,2011-2012年,每年18971.73元。2002年-2004年度入村账乡管前的村账,2005年至2012年度入了村账乡管账户。其资金未拨付到组、农户,属于2013年省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组对我县生态公益林资金发放中指出存在集体户的问题,要求进行整改。县委、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印发了《汝城县生态公益林分户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明确人员,落实责任,在各乡镇完成 分工作后,再拨付2013年的生态公益林资金。镇党委、政府也非常重视,按照县委、政府的要求,组织各村开展公益林分户工作。目前,双联村也在开展此项工作。召开了会议,把生态公益林面积2236.8亩全部分配到涉及的各组(暖水圩组、司前组、麻田组、称勾湾组、台头组),再由组再进行分配,目前,已初步完成了麻田组、称勾湾组、台头组、暖水共1708.8亩的分户工作。由于司前一、二组对2013年的面积存在与2002-2012年的面积有异议,事情发生后,镇党委分管林业及驻村领导于2014年7月24日、8月1日找到该组的组长讲清政策,要求其落实该组的生态公益林分户工作,解决2013年及今后的生态公益林资金拨付到户的问题,对于2012年以前的生态公益林补助,按政策及程序该到村的到村的、到组的到组的、到户的到户。并于2014年7月21日邀请县林业局林调队到现场核实面积,林管站、镇、村干部全部到场,但该组的组长不到现场配合落实。不管如何做工作,该组组长不愿将现有认定面积分配到户。
二、关于外出旅游的问题
是2012年的事情,由省委扶贫工作队组织,并经村支两委、党员会议同意的外出学习考察。
暖水镇人民政府
2014年8月4日
以上回复存属虚构,你们根本没有给我们老百姓一个真正的说法,你们官官相护、自圆其说的表现让老百姓痛心,难道老百姓就只能这样的任人宰割吗,任人剥削吗?我们不服,群众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