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关注到您发表的帖子后,我们对此进行了交办。嘉禾县公安局及嘉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立即抽调人员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对嘉禾县公安局的辅警用工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现该联合调查组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一、李逸豪的用工情况。李逸豪、男,1997年3月28日出生(431024199703284832),系嘉禾县鑫鹰保安公司于2013年8月劳务派遣到嘉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做辅警。2013年8月,李逸豪已满16周岁,系未成年工,不属童工,嘉禾县公安局聘任其担任辅警工作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二、联合调查组对嘉禾县公安局的全部辅警进行了全面、仔细的排查核实,没有发现使用童工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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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四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