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
您们好!
我是永兴县沙子江路49号201房的住户,与我家卧室一墙之隔且平行距离间隔仅有30cm的是朝阳小学专用的变压器。这么近距离的伤民事件,我与他们所有部门的领导一直沟通了六个多月,(我与5月5日递交申请给县信访中心,直到9月10日才在市长信箱中得到搬迁的回复),可至今也没见有关部门动工搬迁。
麻烦领导帮帮我!(我们整栋楼与2006年住房在先,学校2009年建校在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