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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郴州日报社

关于苏园路林邑花城小区停车费乱收费问题的投诉

小市民 问政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3-11-09 17:12:21

     之前投诉林邑花城停车费乱收费的问题,很感谢郴州新闻网的美女记者的调查核实,但是郴州新闻网发布后,郴州市物价局一直没有对此事进行正面回复和调查,我们拨打12358投诉也并未受理,物业公司也没半点答复,事实明明就存在,物价局为何置之不理,并且不知道为什么在新闻网的投诉处理的链接也已经不存在了,这是否算是物价局不作为呢?我希望这次投诉新闻网不要自己回复,而是物价局的领导能给我们这些小市民一个答案。

    以下是新闻网记者调查文章:

   原文链接:http://www.chenzhou.gov.cn/2013/10/09/155243413560.html

郴州新闻网10月9日讯(记者 王卓君) “我们小区地下停车场每个月要交260元停车费,按天交费是10元钱一天。买车容易养车难啊。”近日,家住林邑花城小区的一市民在郴州新闻网《民情直通车》栏目发帖反映。该市民还表示,“我根据查到的收费标准,按照最高的来算,小车每月收费,也就是场地占用费120元+市内固定停车场50元=170元。”

随后,记者走访了林邑花城物业管理公司和郴州市物价局。

物管公司:多出来的钱是停车场日常维护费用

“我们小区有一百多台私家车,地下停车场的车位已经基本处于饱和状态。我们为了保障业主权益,都没有对外开放。我们的收费多了几十块,但都是为了给业主的车辆安全更好的保障。”林邑花城物管公司相关负责人匡先生表示,他们是按照物价局的标准收费的,多出来的钱是作为小区停车场的安保人员补贴和日常维护费。

郴州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规划停车场的场地占用费指导价格标准为小车120元/月

对于这位林邑花城业主的质疑,记者在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查阅了相关文件。郴州市物价局、郴州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显示,“物业小区和商住楼停车收费分为:停车场地占用费和物业服务费。占用小区共有场地停车的场地占用费指导价格标准为大车150元/月,小车100元/月。具体标准及是否收费由业主委员会经业主代表大会或过半数以上业主确定,场地占用费归业主共有。规划停车场的场地占用费指导价格标准为大车180元/月,小车120元/月。已购停车车位的业主只交纳物业服务费。电动摩托车和按次收费的机动车不收场地占用费。市城区住宅小区车辆停放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标准为室内固定停车场50/月,室外固定停车位40/月。”

郴州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的袁主任表示,根据《通知》的收费标准,该小区停车场收费偏高。袁主任也提醒市民朋友,有价格、收费方面咨询,或者价格违法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可以拨打24小时热线12358 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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