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好:
我是桂东普乐镇人,今年合法生育第一胎小孩,去沙田派出所上户口,告之需由村乡计生办出具证明,去普乐镇计生办开具证明时,工作人员说第一胎需上环才能开具证明,否则不予以开具证明,合法小孩不能上户口,但了解桂东其它乡镇上户开证明没有这样规定,请桂东县相关部门领导予以说明普乐镇计生办做法是否合理?谢谢!
网友:
你好。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公民有合法生育的权利,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育龄夫妻应当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指导,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提倡已经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妇女选择以放置宫内节育器为主的长效避孕措施,生育两个以上子女的育龄夫妻选择以结扎为主的长效避孕措施。
计划生育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人人参与,共同构建和谐美好社会。
普乐党政办
2013年10月16日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写得很明确,是提倡已经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妇女选择以放置宫内节育器为主的长效避孕措施,并不是强制,避孕措施的措施有很多。
同样是桂东县为什么其它乡镇没有这样强制要求,只有普乐强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