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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的高速事故拖车费、停车费为何这么贵?

cctww 问政单位:汝城 2013-08-22 17:32:54

8月12日在厦蓉高速汝郴段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被高速救援队拖至事故车停车场,第二天8.13在问及拖车费时随口说4000-5000元,后经过争吵及问询保险公司及96528后用费用改为2500元.

在交通事故处理完后,8.14日本方的拖车前去拖取事故车时,高速救援队不让我方拖车进入停车场内,要高速救援队拖车从停车场内将车拖至停车场门口并收取费用280元整(全程不过几十米).并收取3天停车费60元.当时高速救援队说没有发票,后本人电话联系0735-12358并说过事情经过后,12358给我了0735-8223014好像是汝城物价局电话,0735-8223014在接听电话时,我话还未说完便挂了电话.再打无人接听.后打电话至高速交警0735-8412122后对方告诉我路政中队电话.最后是打路政中队后才拿到了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二十六条 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那么首先停车费不应当收取,其二,对方因其对停车场有管理权,而不让我方拖车进入停车场,那么对方应当免费将车拖至停车场门口或者让我方的拖车进入停车场内.一边不让别人车进入停车场只能自已的车进入停车场,一边收着高价的费用.这个钱好赚而且别人不得不出这个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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