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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郴州日报社

我有问题----问东洛乡人民政府

张传平 问政单位:桂东 2013-08-01 09:31:39
尊敬的东洛乡人民政府:

关于“桂东县东洛乡小水村村民诉求”的回复我已阅悉,我们认为政府没有诚心解决老百姓所反馈的问题,而是在应付罢了。我们村有以下问题问东洛乡人民政府:

 一、关于小水村历史问题:是先有小水村(原先叫东洛公社东山大队,1965年以前存在),后有东山林场(1965年后建立,正式注册1996年)。我们爷爷老一辈他们解放前就居住在此地,并1935年蔡会文任书记,建立了湘粤赣边区红军游击支队(湘赣革命根据地),总部设在桂东县东洛乡赤水仙(现小水村内),老一辈还送粮食到湘赣革命根据地。政府何谈小水村是外来户?如果政府视我们是土匪,那也要收编安置,何况现在是个名正言顺的行政村(小水村),是个行政村就应该有所管辖的范围(土地),连一个管辖范围都没有何以设村,政府在做什么?难道在睡大觉吗?。

东洛乡创办东山林场我村没意见,但是,不能非法强占及砍伐我们村自己(原东山大队)造林的土地(荒山、荒田、荒土及自留山),政府并阻止发放任何林权证(包括以前、现在退耕还林、自留山的林权证)。

二、东山林场的领导都由公社(后称乡)统一从各大队(后称村)选派优秀基层干部担任。请问政府这些领导有没有经过全乡人民投票同意?都没有。是政府官员指定的人选。只能说东山林场是东洛乡人民政府个别政府官员的提款机罢了。既然东山林场是东洛人民的林场,那么有没有经全乡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如同意了,每年如何分利给全乡村民的?几十年了从来没有分任何利给全乡村民。另外,其它7个村都有自己林地,为什么没有把其它7个村的林地(33648亩)列入东山林场管辖范围呢?

以下的数据政府说明什么?

序号

村名

村组(数)

总人数

林地面积(亩)

人均(亩)

1

联合村

6个

587

7404

12.613

2

双洞村

6个

508

4932

9.709

3

九岭村

3个

403

3559

8.831

4

五花村

8个

838

5431

6.841

5

上洞村

6个

820

4183

5.101

6

东洛村

7个

948

3366

3.551

7

下洞村

5个

1469

4773

3.249

8

小水村

2个

167

0

0

 

 

43

5740

33648

5.862

三、东山林场做公共事业是应当的,因为几十年了全乡村民从来没分过利,难道办了几十年都是亏损吗?如果是亏损何谈管理得当?如果办得当那赢利去哪了?东山林场从来没有向全乡村民公布过 。东山林场每年的收益用到公共事业的比率有多少?有没有对任何老百姓公布这些数据。另外,东山林场办公设在新广坳,为什么要以小水村村委的名意申请上级资金(约5万)整修东山林场办公场所,同时,新广坳到改仔岭的公路,90%都是村民集资修的路(每家每户出资几千),而东洛人民政府一分钱都没有出资,至于提到的其它公路整修和养护,县公路管理局每年都有固定的资金分发到各乡,又谈何东山林场出资?

四、东山林场每年需要砍伐的木材,林业局人员有没真实了解实际情况,是不是被部分人忽悠了,如果了解了,为什么会把我们小水村自己(原东山大队)造林的土地(荒山、荒田、荒土及自留山)的林木强行列入砍伐区?并申请大面积砍伐?另外,郴办字〔2012〕 102号文件明确规定:2012年10月1日到2017年9月30日,时间为五年。封山育林(禁伐)期内,不得随意采伐林木。请问东洛乡人民政府有没有真正落实市委精神?明知法律文件,而违法、犯法,居心何在,应当何罪?

五、东山林场及时兑现小水村每人每年30元的林区补助。请问政府:这30元的林区补助已拿了二十多年了,现在还是30元,二十年前30元与现在30元是什么概念?政府有没有想过(一颗树价格是多少?口口声声说东山林场是全乡人民的林场,想问东山林场这几十年给东洛全乡老百姓带来了什么?根本没有给全乡村民带来实惠。如果有一天真的让全乡人民来表决,我说有99%的老百姓都同意(不再办这个东山林场)把东山林场的土地分到每个村里(每人平均20多亩)集体所有(而那1%不同意的只是那些贪污吏者罢了),把林地分到村组,这样带给老百姓的实惠远远大于办这个林场。请问东洛乡政府民心何在??????

我们真心希望东洛乡人民政府能真心诚意的去解决及改善东洛乡人民的现实生活、困难及现状,用优良、清廉的作风去实行改革,让全乡老百姓的生活都更加美好! 而不是说一套做一套的不负责任的政府!

桂东县东洛乡小水村村民

201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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